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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宁波海事局的帮助,我爸爸终于能拿回拖欠了好几年的工资了!”“6·25”世界海员日前夕,宁波宁海的尤先生在与船东签订了调解协议后,激动地表示。

尤先生曾经在杨某的船上工作了5年多。由于经营不善,杨某常常不能按时支付工资,到他退休为止一共拖欠了40余万元的工资。眼看着自己年事渐高,而杨某一直没有清偿欠款,尤先生无奈之下只好委托律师,与杨某对簿公堂。

宁波海事局的特邀调解员在接到调解委托后,第一时间联系原被告双方和他们的代理人,了解案情的详细情况。原来船东杨某由于无法偿还债务,早已于2020年就将船舶转卖。而尤先生碍于与杨某是同乡的情面,在离船的时候并没有向海事法院主张船舶优先权,导致在船舶买卖后没有得到他应得的工资。

通过调解员的劝说和对利害关系的分析,最终双方在6月20日签订了调解协议。根据协议的约定,杨某将在未来2年内分期还清39万元的欠款。同时,调解员按照与宁波海事法院签订的《海船船员劳资纠纷调解机制》,按照程序对调解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确保后续执行到位。

近年来,随着《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对我国生效和船员权益保障的各项措施的推进,拖欠船员工资的案件数量有所减少。但是宁波海事局每年依然能接到数起相关的投诉和调解诉求。为了妥善解决这一问题,宁波海事局积极拓展船员权益保障渠道,先后于2018年和2020年,与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波海事法院建立了船员劳资纠纷的调解协作机制,使得原本旷日持久的船员劳资纠纷可以以更快的速度得到妥善解决。以船员工资诉讼为例,通过调解的方式可以将纠纷解决的时限控制在30天内,不仅提高了处置效率,也为纠纷双方节省了诉讼费用,获得了广泛好评。今年,宁波海事局更是推动将跨部门协作的模式下沉到区县,目前辖区已有5家与所在区县的人社部门建立了船员权益保障的协作机制,“跨部门、多层级、全方位”的船员维权体系已初具雏形。

宁波海事局船员管理处处长施飞峰表示:“通过加强与各有关部门之间的协作,不仅有利于形成船员权益保障的合力,也有助于提高各有关单位对这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签订协作机制只是一个开始,未来宁波地区船员维权将更多元、更高效、更有用。这也是我们在“世界海员日”送给广大船员的一份实实在在的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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