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星巴克“拒收硬币”风波以后,又一家企业出现拒收事件。8月25日,中国人民银行北京营业管理部公示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汉堡王(北京)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一分公司因拒收现金被给予警告。
同日,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通报称,对南昌6家“汉堡王”门店处以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没款共计916504.02元。
北京一分公司拒收现金遭警告
8月25日,中国人民银行北京营业管理部公示的行政处罚信息(银管罚〔2020〕15号)显示,汉堡王(北京)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鲁谷路第二分公司因拒收现金被给予警告。
截图来源:中国人民银行北京营业管理部网站
天眼查显示,汉堡王(北京)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由汉堡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全资控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一切公共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
中国网财经注意到,对于拒收现金行为,中国人民银行早在2018年7月份就曾发布公告强调,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包括纸币和硬币 (以下统称现金)。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告示等方式拒收现金,依法应当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的情形除外。
中国人民银行有关部门负责人就整治拒收现金有关问题答记者问时表示:“人民群众和消费者发现拒收或者采取歧视性措施排斥现金的行为,可以通过消费者权益保护、城市政务热线、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等各种渠道进行投诉、举报,我们将会同相关部门及时处理。”
日前,某网红博主在社交平台晒出一段“用硬币生活一天”的视频,拍摄过程中,该播主欲用硬币支付星巴克订单遭门店工作人员拒绝。面对店内无其他客人排队的情况,星巴克工作人员表示,不收硬币是店内规定,并限制博主拍摄自己,该视频一经发布便引发网友热议。
南昌6门店被罚92万 相关负责人遭顶格处罚
在北京一分公司拒收现金遭警告的当天,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微博发布通报称,南昌市市场监管局对南昌6家“汉堡王”门店处以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没款共计916504.02元。
据悉,南昌“汉堡王”餐厅的登记注册名称为南昌市鑫凯餐饮有限公司,在南昌市共有6家门店,分别为红谷滩联发天虹店、红谷滩铜锣湾广场店、王府井购物中心店、盈石广场店、高新新城吾悦店和恒茂梦时代店。
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经查明,上述6家门店均存在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的违法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另查明,红谷滩联发天虹店还存在汉堡制作偷工减料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针对以上违法行为,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十五条,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6家门店处以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没款共计916504.02元。
对南昌市鑫凯餐饮有限公司故意实施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的行为,依据《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对其法定代表人处以顶格罚款,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相应罚款,罚款合计2816029.78元。
7月16日,央视“3·15”晚会曝光了南昌市多家汉堡王门店均存在不按规定使用足量食材、修改食材保质期标签、使用过期变质食材等违规行为。被曝光后,汉堡王中国发布道歉声明,并表示涉事门店系汉堡王的加盟店。
7月17日,南昌市市场监管局发通报称,已连夜组织执法人员对曝光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截至7月16日晚,查封扣押问题食品85.38公斤,已责令6家门店停业整顿,并对南昌市鑫凯餐饮有限公司红谷滩联发天虹店、红谷滩铜锣湾广场店、王府井购物中心店进行立案调查,对其余3家门店进一步开展调查,依法对连锁餐饮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