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有国企,也有私企,只是这些私企完成股份制改革,公司将不再属于法人代表一个人的,而是属于整个公司的持股股东。并且即使一些上市公司是私企,但他的持股股东也可能有国资委持股。
上市公司:是指所公开发行的股票经过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国企:是指国有企业,是指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这些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支柱。
私企:即私营企业,是指以自然人控股成立的公司,这些公司如果达到交易所的上市条件,就可以在交易所上市,而购买了这家企业股票的投资者,都是该公司的股东。
无论是国企还是私企,在交易所上市后,就意味着可以在二级市场筹资,将社会上广泛的闲置资金利用起来,扩大公司的规模,提高公司的生产效益。
根据《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规定,达到一定规模的上市公司,可依据法律法规、证监会和交易所有关规定,分拆业务独立、符合条件的子公司在科创板上市。
只不过,只有满足以下六个条件的上市公司才可以分拆子公司,并且该子公司同样需要符合科创板的上市要求。
1、上市公司进行公开募集资金,但未投向发行人业务;
2、上市公司最近三年连续盈利,且业务经营正常;
3、上市公司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且出具未来不竞争承诺;
4、上市公司及发行人的股东或是公司实际的控制人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严重关联的交易;
5、发行人净利润占上市公司净利润不得超过50%;发行人净资产占上市公司净资产不得超过30%;
6、上市公司以及下属企业的董、监、高以及亲属持有发行人发行前的股份不得超过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