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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

信用中国(山东淄博)网站

公布一则行政处罚信息

淄川区西河中心卫生院因存在过期药品违法事实

被淄川区卫生健康局处罚1万元

川卫医罚2023000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淄川区西河中心卫生院存在过期药品违法事实,违反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二条,淄川区卫生健康局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九项,对其罚款1万元。

来源: 信用中国(山东淄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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