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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网上有传仁济医院(东院)存在医生护士内部嫖娼卖淫情况,经公安机关查证,网传信息为谣言,造谣者为医院实习生李某某。目前,李某某已被浦东警方依法行政处罚。

一个“人人都拥有麦克风”的传播环境,为谣言提供了滋生和蔓延的土壤。医护人员本是救死扶伤的白衣天使,肇事者为了彰显自己消息灵通而大肆造黄谣,实在令人愤慨。更令人愤怒的是,这次的造谣者还是“同行”,一位医院实习生。作为实习生,努力提高医疗技术水平才是彰显自我价值的正道,靠造黄谣赚眼球,实属下作。

需要警惕的是,如今,微信群、朋友圈已经成为少部分人制造噱头炮制谣言的重灾区,造谣者仅为一时“口嗨”,却在网上形成了巨大的负面影响。比如,被附近便利店老板编造“女业主出轨快递小哥”故事的吴女士,因为谣言的疯狂传播,被公司劝退,陷入抑郁状态,找工作屡屡碰壁,陷入“社会性死亡”;中山大学赵某晨事件中的受害女性,自曝患重度抑郁,被焦虑和痛苦淹没,无法正常学习生活。事件中,造谣者都通过微信群或者朋友圈散步谣言。因为人际传播特有的强效果,不少跟随者便“瞎起哄”一般,将谣言迅速传播开来,从微信群到朋友圈,甚至到网络社交平台,由点及面,杀伤性指数级增长,给当事人带来难以磨灭的社会性和心理方面的负面影响。

对于这些目无法纪、视他人名誉如无物的造谣行为,必须依法予以严惩。只有扎紧惩治网络造谣的法律篱笆,才能让造谣者知道法律利剑随时悬在网络上空,不敢张口就来。对于造谣者要“违法必究”,造谣他人,甚至涉嫌违法犯罪者,应当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刑事处罚,对于侵犯他人合法权益者,还应视情承担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赔偿经济损失等民事责任。对于传谣言者,“一网打尽”,以“法也责众”强化震慑效应。只有让不法分子付出更沉重的成本,才能给公众更稳固的防护。

另外,造谣者“面具”背后,是缺乏媒介素养的网络一族。“口无遮拦”的个体,除了法律意识弱,同样尚未建立起正确使用互联网的媒介意识。媒介素养是人们面对不同媒体信息时所表现出的信息选择、评估、批判和创造等能力。如今,我们身处媒介化社会之中,“流量为王”的信息传播逻辑,诱导不少人发布或传播那些“唯流量”的谣言。官方机构也应对此类谣言进行及时反馈,并引导网民在社交平台上辨别是非的能力,更具同理心,约束好自己在网络空间的一言一行。

治理网络造谣,一方面要高举法治利剑,强化震慑效应;另一方面,从教育监督最根本着手,号召广大网友自觉维护网络文明。长此以往,相信网络造谣会在各方齐抓共管中得到有效遏制,令网络空间更加天朗气清、风清气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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