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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8日,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新政,在青岛非限购区域内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自2023年8月28日起,购买青岛市非限购区域的首套和第二套自住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分别调整为20%和30%,住房公积金贷款受理时间在2023年8月28日(含)之后的执行本通知。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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