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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河网讯 今年以来,许昌市财政局扎实开展履约验收监管工作,进一步压实采购人履约验收主体责任,切实提高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质效,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以及政府采购当事人合法权益,推动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再上新台阶。
制度先行,规范监管流程。结合《许昌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暂行办法》等文件,进一步细化和明确工作目标、责任主体和验收流程,明确要求采购人应及时组织对供应商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情况进行履约验收,并在履约验收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河南省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发布验收结果。今年1-7月份,共发布履约验收公告271条。
整合资源,打造阳光采购。强化政府采购信用评价和绩效管理,整合相关信息平台,实现互联互通,根据项目流程,按照时间节点,实现环环相扣。强化信息公开管理,对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必须邀请服务对象参与验收并向社会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加强调度,强化监督检查。日常监管中通过信息发布管理、采购计划备案,压实采购人履约验收主体责任,督促采购人落实扶持中小企业、加快资金支付等各项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将履约验收管理纳入常态化监管范畴,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集中审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加强政府采购信用管理,对采购人、供应商等采购主体的失信行为严肃处理,发现违法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并纳入失信记录。(许昌市营商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