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新闻讯 一个单元12户可能只需8户投票6户同意。

最近,金华印发新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实施意见,其中对征求业主意见规定的调整引发热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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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有半数同意,就可“加梯”了吗?反对“加梯”的业主尤其是低楼层业主,他们的权益如何得到尊重?

在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刚表决通过、浙江正全面推进现代社区建设的当下,加装电梯这一老小区之痛,是否能迅速找到“最优解”?

“门槛”低了吗?

业主是否同意,被视作加装最大的“门槛”。金华方案主要调整之一,即修改征求业主意见的规定。

新规根据民法典明确了“双三分之二”原则——在征求所在单元全体业主意见时,经本单元建筑物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

以一栋6层12户的单元为例,假设每户户型面积相同,只需8户以上参与表决,其中6户以上参与表决者同意,就可申请启动加装电梯流程。按照之前的规定,同样条件下至少需要8户以上业主同意才可加装。

金华市城市有机更新和房屋征收指导中心政策法规科科长吕晓萍告诉潮新闻记者,金华新规是参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设区市的探索,结合本地实际,做出了优化,还取消了规划审批许可,让流程更顺畅。

此前,杭州等地已做出调整,也是按民法典实施。

金华市区一小区加装电梯,外立面与周边环境融为一体。潮新闻记者 朱浙萍 摄

“这其实更能够体现公平,保障大多数人的权益。”浙江锦丰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马文涛提到,年初,最高法院在两个关于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的问题答复指出,

结合实践中业主参与表决比例普遍较低等情况来看,民法典该条规定总体上适当降低了业主共同决定事项的表决门槛。

不过,还是有居民表达了担忧。在金华婺城区柳湖花园小区,有老人提出,原本那些不同意加装电梯的用户,今后估计都会选择参与表决,“如果12户都要求参加表决,那么至少需要9户以上同意。‘门槛’并没有降低。”

做了多年社区工作的义乌市北苑街道丹溪社区书记朱俊兰也预感,新规实施后,原本不同意加装的住户很可能来投票,且投下反对票。

最高法院关于老旧小区加装电梯问题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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