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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日前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依托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以下简称“832平台”)深入推进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
据介绍,“832平台”是在上述四部门指导下,由中国供销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建设和运营的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2020年1月1日正式上线运行以来,一直秉持帮扶属性、公益属性。截至今年10月31日,该平台累计销售额突破300亿元,助推832个脱贫县的近300万农户巩固脱贫成果。
根据《通知》,申请入驻“832平台”的供应商,应为注册在832个脱贫县域内生产农副产品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市场主体,有较强的产业带动能力和明确的联农带农机制;供应商在“832平台”所售农副产品应出产自脱贫县,符合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对本地区脱贫群众增收带动作用明显。该平台优先支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取得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的产品、脱贫县特色产业规划确定的主导产业相关产品。
《通知》明确,脱贫县农业农村部门会同乡村振兴部门建立“832平台”供应商审核推荐机制,县级农业农村部门重点对供应商生产经营状况、产品供应能力和质量安全进行把关,县级乡村振兴部门重点对供应商联农带农和帮助脱贫群众增收情况进行把关,县级财政、农业农村、乡村振兴、供销合作社等部门强化对供应商在“832平台”所售产品质量、售价、产地真实性、销量等方面监督检查,对存在问题的供应商督促其整改。《通知》要求“832平台”建立完善价格监测、质量监督和用户评价机制,对存在价格虚高、产品质量不合格问题的供应商采取约谈、下架产品等措施,并向有关县级部门报告。
《通知》要求各地加大产销对接力度,进一步激发全社会参与积极性,鼓励承担帮扶任务的国有企业、国有金融企业通过“832平台”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各单位通过“832平台”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情况纳入本单位消费帮扶工作成效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