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

公司简介:

南极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姜发明、潘连兴,本次发行前两人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公司78.27%股份,处于绝对控制地位;本次发行后,上述持股比例降为58.70%,仍处于绝对控制地位。姜发明、潘连兴均为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

南极光主营业务是以背光显示模组为核心的手机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手机背光显示模组和专显背光显示模组及其他,其中手机背光显示模组占比较高。

南极光本次发行所募集资金将用于LED背光源生产基地建设项目、5G手机后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LED背光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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