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非师范类高校毕业生档案接转问题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1、档案接收地址填写

档案接收单位:河北省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沧州市运河区御河路50号,收件人:就业服务中心综合科1106室,邮编:061001,电话:0317-3206393。

2、毕业后学校邮寄到沧州的学生档案如何查询

每年9月1日以后,往届毕业生可登录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查询。2021届、2022届毕业生可点此扫描二维码进行查询

3、调取档案需提交的资料

本人调档:调档函、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他人代办:调档函、代办人身份证原件、档案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注:学生档案室无权开具档案转递通知单,无权接、发机要档案。

二、关于报到手续的办理问题

1、报到的必要性

报到是办理人事代理的必要前置程序,办理报到手续后才能将学生档案在人力资源交流服务中心转为正式存放的人事档案,由人力资源交流服务中心开具存档证明、政审证明、代办代收代缴各类社会保险等。

2、适用报到(改派)的人员范围

户籍或工作单位在沧州辖区的普通类中专及以上学历的非师范类高校毕业生。

3、报到证抬头如何填写

沧州辖区生源毕业生报到证抬头统一填写“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报到地点

沧州市区(运河区、新华区)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市区的,9月1日后到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报到手续;各县(市)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各县(市),到所在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报到手续(注:报到证上所规定的报到时间可延后)。

5、报到需要提交的材料

报到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市人力资源交流服务中心开具的接收函。中专毕业生报到除提交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交个人档案。

6、改派需提交的材料

报到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原接收单位的解约函和沧州市人力资源交流服务中心的接收函。

三、关于组织关系转接问题

学校党(团)委出具组织关系介绍信后,有工作单位的转接到工作单位党(团)组织,没有工作单位的转接到户籍所在地基层党(团)组织。

四、毕业生如何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有代理意向的毕业生可持就业报到证、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或单位证明到各级人才服务中心申请办理人事代理手续。经人才机构审定后签订代理协议,明确权责,确立代理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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