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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个月提取了2800元,大大缓解了房租压力!申请也很方便,手机上操作就可以,一趟不用跑,不耽误上班。”来厦务工的小吴开心地说。

前不久,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加大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的通知》,明确我市无房的新市民(非本市户籍)、青年人(40周岁以下)租住商品住房,可按实际租金金额申请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提取金额不超过月缴存额。政策自7月1日起施行。截至目前,我市已有18名新市民、青年人成功申请。

该业务可在市、区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业务窗口、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受委托银行经办网点及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网上办事大厅、微信小程序多渠道办理,线上签约实现“零材料”“秒批秒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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