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1月14日,广西南宁一养鸡场经营者发现其养的上千只鸡一夜之间死亡,养殖户怀疑是前一天晚上隔壁一家物流仓储基地燃放烟花爆竹导致。


(资料图)

鸡成群死亡的场面

1月13日晚上,广西南宁市兴宁区一家养鸡场隔壁的一物流仓储基地燃放烟花爆竹。次日,该养鸡场经营者黄女士发现,原本打算春节前售卖的上千只鸡一夜之间死亡,预估损失超过8万元。

黄女士认为,是隔壁燃放烟花爆竹导致鸡群受惊死亡。黄女士说:“烟花(是)上天那种,那亮度,鸡看见全都怕,全部跑到一堆死了,我这里有1260只死了,损失在8万元以上。”

黄女士了解到,附近还有另一家养鸡场也出现了同样的情况,不过该养鸡场当时有饲养员值守,损失相对小,但也死了300余只鸡。据值守的饲养员表示,礼炮一响,鸡就马上堆到一起,打它们才散开,下面压着的一层死了。

涉事养殖场

而黄女士所指的物流仓储基地工作人员受访时回应,当地允许燃放烟花,(仓储基地燃放烟花)属于正常操作,责任不在该基地。目前,黄女士已报警,并向当地村委和四塘镇政府反映了此事,打算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随后,此事引发网友争议。有网友表示鸡好像确实很害怕很大的声响,也有网友表示以前过年天天放烟花,家里的鸡也活得好好的。

那么,烟花爆竹是否有可能导致鸡群突然死亡?

吉林省某市畜牧总站科长、畜牧养殖专家告诉红星新闻,燃放烟花爆竹确实有可能造成鸡群受到惊吓,是一种应激反应。但该专家指出,本次事件并不能完全确定就是烟花爆炸造成的。“燃放烟花爆竹有可能造成鸡群受到惊吓,但是燃放的烟花爆竹影响鸡群影响到什么程度,还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而除了应激反应外,疾病和中毒也有可能造成鸡群突然大面积死亡。

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广西钦州市钦南区犀牛脚镇水产畜牧兽医站黄静静曾于2012年在《中国畜禽种业》期刊发布《预防控制鸡应激的措施和方法》一文中介绍,“鸡生性胆小,容易受惊扎堆,发生压死等现象,同时容易受环境、温度、饲料及疾病等因素的影响,或多或少发生应激,影响生长发育。”

燃放烟花爆竹一方是否需向养殖户承担赔偿责任?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赵良善律师认为,本事件的关键是,要看鸡群的死亡与燃放烟花爆竹受到惊吓是否存在因果关系。若二者存在因果关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燃放烟花爆竹一方需向养殖户承担民事侵权赔偿责任,比如赔偿损失等。相反,若二者不存在因果关系,那么燃放烟花爆竹一方不需承担责任。

赵良善建议,双方可共同委托一家专业鉴定机构,对鸡群的死亡与燃放烟花爆竹受到惊吓是否存在因果关系予以鉴定,以鉴定结论确定燃放烟花爆竹一方的责任。同时,建议双方尽量友好协商处理,如协商不成,养殖户可诉诸法院,由法院依法公正裁判。

北京市中闻(西安)律师事务所谭敏涛律师认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条规定: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发生纠纷,行为人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仓储基地燃放鞭炮的行为,也属于环境污染的一种,应当就燃放鞭炮行为与鸡群受惊死亡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进行举证,如果仓储基地无法举证证明,即应该承担侵权责任。这种举证证明责任,在排除鸡群动物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情形,可以申请对鸡群死亡的原因进行鉴定,由专业机构进行评定。

在此案中,虽然仓储基地燃放鞭炮的行为本身并没有故意为之,但在鸡场周围燃放鞭炮存在一定的风险和隐患。本案主要就是需要证明,鸡群受惊死亡之间与燃放鞭炮的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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