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施工许可证管理办法(施工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大家在熟悉不过了,被越来越多的人所熟知,那你知道施工许可证管理办法(施工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吗?快和小编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资料图】
1、施工许可证办理条件
法律分析: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条件是:1、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2、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3、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4、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等。
法律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规定应当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一律不得开工。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应当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工程项目分解为若干限额以下的工程项目,规避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2、施工许可证管理办法2021
施工许可证管理办法2021具体包括:1、应当办理用地批准手续的,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2、依法应当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征收房屋的,其进度符合施工要求;4、已经确定施工企业。按照规定应当招标的工程没有招标,应当公开招标的工程没有公开招标,或者肢解发包工程,以及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企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增设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其他条件。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是建筑施工单位符合各种施工条件、允许开工的批准文件,是建设单位进行工程施工的法律凭证,也是房屋权属登记的主要依据之一。没有施工许可证的建设项目均属违章建筑,不受法律保护。当各种施工条件完备时,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计划批准的开工项目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施工许可证手续,领取施工许可证。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不得擅自开工。法律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条 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一)依法应当办理用地批准手续的,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二)在城市、镇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征收房屋的,其进度符合施工要求。(四)已经确定施工企业。按照规定应当招标的工程没有招标,应当公开招标的工程没有公开招标,或者肢解发包工程,以及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企业的,所确定的施工企业无效。(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审查合格。(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施工企业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有根据建筑工程特点制定的相应质量、安全技术措施。建立工程质量安全责任制并落实到人。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编制了专项质量、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按照规定办理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七)按照规定应当委托监理的工程已委托监理。(八)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建设工期超过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30%。建设单位应当提供本单位截至申请之日无拖欠工程款情形的承诺书或者能够表明其无拖欠工程款情形的其他材料,以及银行出具的到位资金证明,有条件的可以实行银行付款保函或者其他第三方担保。(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增设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其他条件。
3、施工许可证办理条件
施工许可证办理条件:1、依法应当办理用地批准手续的,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2、在城市、镇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征收房屋的,其进度符合施工要求;4、其他条件。【【法律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条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一)依法应当办理用地批准手续的,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二)在城市、镇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征收房屋的,其进度符合施工要求。(四)已经确定施工企业。按照规定应当招标的工程没有招标,应当公开招标的工程没有公开招标,或者肢解发包工程,以及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企业的,所确定的施工企业无效。(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审查合格。【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4、房产知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管理办法包括哪些内容?
申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是在办理《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后,需要进行的验证工程建设符合开工要求的后法定程序,该证是申办开工的必备文件。在市建委办理报建证后,开发商可在市建筑有形市场办理施工、监理招投标、质量监督、安全监督、造价、劳保统筹等手续后,向市建设管理部门提出开工申请,经审查批准,核发施工许可。
施工许可证
一、概述
申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是在办理《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后,需要进行的验证工程建设符合开工要求的最后法定程序,该证是申办开工的必备文件。在市建委办理报建证后,开发商可在市建筑有形市场办理施工、监理招投标、质量监督、安全监督、造价、劳保统筹等手续后,向市建设管理部门提出开工申请,经审查批准,核发施工许可证。
二、实施程序
(一)项目报建
1.承办部门:市建设委员会
2.申报资料:①发改委批准的当年投资计划(《固定资产投资许可证》).②市规划局建设工程设计规划要求通知书、定点红线图、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规划审查意见书;③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申请表。④《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⑤《国有土地使用证》。
3.申办程序:①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领取报建申请表,根据投资计划填写清楚并加盖单位公章。②持投资计划及申请表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得《工程建设项目报建证》。
4.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5.收费标准:《报建证》工本费:10元。
(二)建筑市场需办理的手续
1.建设工程施工、监理招投标
(1)承办部门:招标代理公司或开发商、市招标办(监督职责)
(2)申报资料:①计委计划批文;②市规划局建设工程设计规划要求通知书、定点红线图、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规划审查意见书;③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④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⑤报建证;⑥施工单位应当具备《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资格证书》等证件;⑦从事招标代理、工程造价咨询及经济咨询业务的中介机构具有相应资格,持有有关证明、证件。
(3)申办程序:招标单位提出招标申请;市招标办审查招标单位资格及招标文件;发布建筑工程招标公告;投标单位提出投标申请;招标单位预审投标单位资格并优选投标单位;确定评标和定标方法;向投标单位发放标书;确定评标组织;投标单位投递标书;开标、评标、定标;发布中标公告、取得中标通知书;签订、审查鉴证合同;核定工程定额取费标准;分别办理注册登记施工队伍、审查其他事项;集中收缴有关规费;按照《招投标法》的有关规定,在市招标办登记备案。备案资料包括招标情况说明、开发商的招标文件、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评标的原始记录、中标通知书。
(4)办结时限:①审查招标单位资格、招标申请书和招标文件,在三日内完成;②评标、定标,一般工程在三日内完成;大、中型工程在七日内完成,特殊工程可适当延长;③审查合同,在收到送审文本后三日内完成。
(5)收费标准:招标完成后,应缴纳下列费用:工程招标管理费,中标价的0.55‰;招标公证费,2000元/中标单位。
(6)应注意的事项:如开发商自行招标,需提前向招标办申请,经该办同意后方可实施。
2.造价、劳保、质量监督、交易信息手续
造价、劳保、质量监督、交易信息手续在建筑有形市场仅须交纳费用即可。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其标准分别为:
(1)质量监督费 1.4‰
(2)造价管理费 0.9‰
(3)交易信息费 0.6‰
以上费用的计算基数是:建筑面积*收费基数。
(5)劳保统筹费 该费用由市建筑工程劳保费管理办公室收取,收费标准为建安工程总造价的26‰。工程造价3000万元以内的须一次缴清,3000万元以上首次须缴付50%以上,分期缓交不超过两次。
(三)施工许可证的办理
1.承办部门:市建设委员会
2.申报资料:①报建证;②计委立项批文;③市规划局建设工程设计规划要求通知书及附图;④施工合同备案登记表;⑤质监委托书;⑥监理合同鉴证;⑦施工单位安全报监书;⑧总包单位中标通知书;⑦建筑工程质量责任卡;⑧施工许可申请表。
3.申办程序:①开发商领取、填报《**市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工程质量责任卡》、《质监委托书》;②将上述三表连同其它申报资料送建筑有形市场市建委窗口办理审批手续;③交纳墙体材料节能费和散装水泥保证金后,领取施工许可证。
4.办结时限:自收到申办资料,并缴纳墙体材料节能费和散装水泥保证金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核发《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5.收费标准:在此阶段,需交纳墙体材料节能费,10元/平方米;散装水泥保证金2.5元/吨。
6.应注意的事项:①施工许可证实行一个单项建设工程,实行一份施工许可制度;②施工许可证分为正本、副本,正本由开发商保存,副本由施工企业保存,作为竣工验收资料。
7.注意事项:
1.符合项目设计资格设计单位设计的施工图纸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
2.人防办核发的《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许可证》;
3.消防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4.防雷设施检测所核发的《防雷设施设计审核书》;
5.地震办公室核发的《抗震设防审核意见书》;
6.建设资金证明;
7.工程预算书和造价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类别核定书》
5、施工许可证由哪个单位办理
工程施工许可证由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法律分析:工程施工许可证由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第八条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建设资金已经落实;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颁发施工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管理办法1.规范办理的程序新政策规定在许可证明文件短缺或者出现证件失效的情况之下,有关部门应该在当场或者在5日之内告知建设单位将所有的证件补充齐全,除此之外,县级以上的有关筑建部门不具备增设办理许可证的条件。2.建立事后的监查制度新政规定有关的发证机关需要建立颁发施工许可证之后的一系列审查制度,对获得施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监督,一但获得施工许可证的单位出现条件发生变化、延期进行开工、中途停止施工等问题,甚至出现违法违规的行为,一定要进行及时的处罚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