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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2023年第49次审议会议于昨日上午召开,审议结果显示,无锡晶海氨基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晶海”)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这是今年过会的第233家企业(其中,上交所和深交所一共过会187家,北交所过会46家)。

无锡晶海的保荐机构为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陈增坤、张高峰。这是东方投行今年保荐成功的第3单IPO项目。此前,3月27日,东方投行保荐的创志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过会;6月19日,东方投行保荐的浙江国祥股份有限公司过会。

无锡晶海是一家主要从事氨基酸产品研发、生产、销售的企业,主要产品包括支链氨基酸(异亮氨酸、缬氨酸、亮氨酸)、色氨酸、苯丙氨酸、脯氨酸等,可广泛应用于医药、食品、保健品、日化等众多领域,

李松年直接持有无锡晶海3876万股,占比82.82%,并担任晶盛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晶耀投资法定代表人,合计控制公司95.64%的表决权,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无锡晶海本次申请在北交所上市,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1560万股(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下),或不超过1794万股(全额行使本次股票发行的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下),且发行后公众股东持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公司及主承销商将根据具体发行情况择机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15%(即不超过234万股)。最终发行数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具体情况协商,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确定。

(文章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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