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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降低洪涝灾害期间人民群众的财产损失,最大限度帮扶企业和群众渡过难关,8月17日,文安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关于洪涝灾害期间银行机构有关帮扶政策的公告》《关于洪涝灾害期间保险机构有关帮扶政策的公告》,对文安域内企业及个人给予金融帮扶。

经文安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与辖内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沟通商定,对受洪涝灾害影响的企业或个人经营类存量贷款,可采取贷款展期或无还本续贷政策,展期期限3—12个月;对受洪涝灾害影响的企业或个人经营类存量贷款,涉项银行可采取“一户一议”原则,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对受洪涝灾害影响暂时还款困难的个人住房或消费贷款,涉项银行可采取延期或调整还款计划方式,提供金融支持;对蓄滞洪区域内新申请消费贷款客户,可在中国银行申请享受优惠费率;对有贷款需求的企业或个人,农商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可提供50万元以下纯信用贷款,建设银行可提供30万元—100万元纯信用贷款,河北银行可提供1000万元以下纯信用贷款。同时,农商银行已推出“惠农快贷”信贷产品,最高金额20万元,可线上申请,随借随还。

经文安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与辖内各保险业金融机构沟通商定,在洪涝灾害期间,对文安域内农户、企业及个人投保事项给予快速理赔到位:对蓄滞洪区域内已办理农业种植险和养殖险的农户,各保险公司根据受损情况,按照全市保险赔付统一政策将资金全部赔付到位,并不断强化后续跟踪服务;对蓄滞洪区域内已办理农房保险的农户,保险公司将按照全市统一政策在给予预赔付资金的基础上,根据房屋实际受损情况,完成全部资金赔付;对已办理车辆保险的企业或个人,受暴雨或泄洪影响,造成车辆损失的情况,保险公司将开辟绿色通道,及时予以定损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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