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类别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 补助内容 | 要求 |
种植业 | 新购置(建)钢架大棚及配套设备、生产专用机械(未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的);水肥一体化设施设备;绿色防控杀虫灯、诱捕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设备;农产品分拣、清洗、包装设备;农产品存储冷库及配套设备。 | 农业设施用地备案证明、基地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等场地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 |
畜牧业 | 新购置(建)养殖场饲喂、饮水、控温控湿、粪污处理、除臭、生物安全、可视监控和数智化管理系统设备。 | 1、养殖备案登记表、动物防疫合格证复印件或办理相关证明。2、土(林)地备案手续、环评批复或环境影响登记表复印件,乡镇人民政府和区县(市)农业农村部门盖章审核备案手续、环保手续真实性证明。 |
渔业 | 新购置(建)生态护坡、配套水质监测、视频监控、自动控氧(投饵)智能控制设备;养殖尾水治理(包括生态沟渠或生物净化池,尾水污染物原位、生物处理或采用底部排污系统、曝气、增氧、吸污、生态浮床等环保处理设施设备)。 | 《水域滩涂养殖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未有养殖权证的则提供土地(水面)流转合同、支付流转费凭证复印件。 |
休闲农业 | 1、新购置(建)种植业、畜牧业、渔业产业类别中涉及的设施设备,新购置农产品加工类别中涉及的设备。2、新购置批量总价2万元以上用于休闲生产经营的餐饮设备、室外休闲设备、空调、电视和床具。3、充分利用农村闲置资源,发展和传承乡村技艺、技能和文化,促进乡村业态发展新购置的设备。 | 1、取得用地手续;2、新建项目在验收时取得相关资质(有且不限于消防、卫生、食品、餐饮服务许可等)3、农庄自营种养殖业和农产品加工,种养殖业主要产业规模达到申报条件3中任一单项标准的40%。或利用新业态推荐介宣传乡村传统产业,促进当地农民就业增收。 |
农产品加工业 | 新购置清洗、分割、风(烘)干、冷凝、冷藏、加工、包装、传输、环保设备。 | 1、加工生产许可证或相关证明(新建项目除外);2、用地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