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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亿非法集资大案宣判,昔日百亿富豪获刑19年!
2022年12月30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被告单位上海证大文化创意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证大文创公司)、被告人戴志康等7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一案,对证大文创公司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决定执行罚金人民币1亿元。此外,对戴志康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九年,并处罚金2550万元;对戴卫新、郁耀、张艳华、陆卫丰、顾文俊、徐生宽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至七年六个月不等刑罚,并处1000万元至150万元不等罚金。
据悉,该非法集资诈骗案涉及金额近600亿,波及约2.65万名受害人。上海市司法机关将继续加强对涉案资产的追赃挽损工作。目前,因该案涉及人众多、地域广泛,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启动“证大系”案件被害人信息核对确认工作。
“证大系”P2P案一审宣判
2021年3月31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证大系”非法集资诈骗案进行一审公开开庭审理。
据上海一中法院官方微信消息,2022年12月30日上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一中院)依法公开宣判被告单位上海证大文化创意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证大文创公司)、被告人戴志康等7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一案,对证大文创公司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决定执行罚金人民币1亿元(以下币种均为人民币);对戴志康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九年,并处罚金2550万元;对戴卫新、郁耀、张艳华、陆卫丰、顾文俊、徐生宽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至七年六个月不等刑罚,并处1000万元至150万元不等罚金。
经审理查明:2006年7月,被告人戴志康注册成立被告单位证大文创公司。为实施非法集资活动,戴志康于2011年至2014年先后成立上海证大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证大投资咨询公司)、上海证大大拇指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证大大拇指公司)、上海证大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上海证大爱特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证大爱特公司)等“证大系”企业,并以证大文创公司为顶层管理。
2011年11月至2019年8月,经戴志康决定和授意,在未经有关机关批准的情况下,证大投资咨询公司对外招揽借款人签订主要期限为12-36个月不等的借款合同,在扣除相关服务费用后放贷给借款人,再将放贷债权按照借款合同金额拆分包装成期限1-36个月、年化收益5%-15%不等的债权转让型理财产品,通过对外宣传保本付息等,由证大大拇指公司线下或者证大爱特公司“捞财宝”平台线上发售,从而向社会公众非法募集资金。
2016年4月起,为应对“证大系”企业债权逾期还款率攀升造成的无足量资金放贷、无法生成足量债权、无法包装足量理财产品、无法募集足量资金的恶性循环,戴志康经由戴卫新汇报后,决定采用虚假发售逾期债权产品、虚假凑标等手段继续向社会公众非法募集资金。
经审计,2011年11月至2019年8月,“证大系”企业累计向35万余名出借人销售理财产品共计596.66亿余元,至案发造成2.65万余名出借人未兑付本金共计75.21亿余元。其中,2011年11月至2016年4月14日,“证大系”企业非法募集资金179.60亿余元,未兑付本金1.54亿余元;2016年4月15日至案发,非法募集资金417.06亿余元,未兑付本金73.66亿余元。前述所募资金主要被用于放贷、兑付出借人资金、支付运营费用等。
上海一中院认为:被告单位证大文创公司及被告人戴志康等7名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证大文创公司及戴志康等7名被告人还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集资诈骗罪。对证大文创公司以及各名被告人应予数罪并罚。证大文创公司、戴志康等人的非法集资行为严重破坏了国家金融秩序,给被害人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结合本案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据悉,上海司法机关将继续加强对涉案资产的追赃挽损工作,并于2022年12月30日启动“关于证大系案被害人信息登记核对”事项,相关被害人可通过上海一中院平台登记、核对与咨询。
戴志康其人
戴志康昔日也曾是中国股市、楼市的风云人物,不到40岁即登上胡润富豪榜。
公开资料显示,戴志康1964年出生于江苏海门,本科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国际金融专业,1987年毕业于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
1987年,戴志康进入中信银行(行情601998,诊股)总行,担任行长办公室秘书;1988年,戴志康辞职前往海南创立了“国际金融公司”,然而由于创业失败,戴志康回到北京,转而担任德国德累斯顿银行北京代表处中方代表;1990年他在同学的邀请下再度前往海南担任海南证券公司部门经理。
1992年,戴志康再度创业,组建了中国第一家公募基金公司——富岛基金公司,不过最终以失败而告终。随后,他又创立证大集团,并担任董事长。
1995年,戴志康在“327国债事件”中赚了几百万,挖到了人生第一桶金。随后,戴志康炒股“苏常柴”“四川长虹(行情600839,诊股)”等股票大赚,“中国私募教父”的名声开始传开。
1999年之后,戴志康开始进军长三角地区房地产业,先后在上海、杭州等多地开发了证大大拇指广场、证大五道口广场、证大喜玛拉雅中心和九间堂等多个知名地产项目,阿里巴巴“诞生地”湖畔花园也是其投资项目。
2004年,戴志康凭借17亿的身家,在胡润百富榜中排名第57位,2007年戴志康排在第65位,身家100亿。
不过后来因受困于文化地产的布局,证大集团现金流日趋紧张,戴志康在2015年退出房地产业务,将上海证大股权悉数转让。此后,他开始全心投资互联网金融。在多个公开场合中,戴志康曾反复强调对小微金融和P2P业务的看好,称“金融体系里所有发展方向,我最看好P2P”“微金融是最好的行业”。
据此前2015年报道,“证大系”的微金融公司贷款规模150亿,在全国建立了300多个分支机构和网点,客户百万级,员工人数或在5000人以上。
到2019年,“证大系”旗下的“捞财宝”平台累计交易金额达296.38亿元,借贷余额49.96亿元,当前出借人数28031人,当前借款人数92853人。
不过,2019年开始,多家P2P公司倒闭,8月初,“证大系”的危机开始爆发。2019年8月12日,终止公司总部及全部分公司人员劳动合同。同日,“捞财宝”停止新增业务,停止充值服务与债权转让服务。8月26日,戴志康向所有用户明确表示,不甩锅、不跑路、不失联,接下来的工作重心会放在债权资产的还款管理、催收上。
然而,就在发声3天后,2019年8月29日,戴志康投案自首。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公告显示,上海证大文化创意发展有限公司旗下的“捞财宝”平台及“证大财富”公司涉嫌非法集资一案立案侦办,“证大公司法人代表戴某康、戴某新等人向警方投案自首”。
随后,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证大公司”立案侦查,对戴志康等41名犯罪嫌疑人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查封相关涉案资产。
2020年9月9日,上海警方披露了“证大文化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追赃挽损工作的新进展,公安机关已依法追缴现金15亿余元,查封、冻结相关银行账户、股权、不动产等涉案资产。
2021年3月31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证大系”非法集资诈骗案进行一审公开开庭审理。
2022年1月,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再度发布通报称,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追缴现金18.5亿余元,查封、冻结相关银行账户、股权、不动产等涉案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