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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圳公租房申请条件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深圳公租房申请条件:

1、具有当地户籍或者在当地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达到规定年限的外来务工人员,家庭成员的户籍因就学、服兵役迁出本地的,在就学、服兵役期间视为具有当地户籍;

2、家庭财产总额及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不超过当地规定的财产限额及收入线标准;

3、在当地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或者无自有住房,或者虽有自有住房,但住房面积低于当地规定的住房保障面积标准;

4、家庭成员提出申请时未在当地和国内其他地区享受住房保障;

6、设区的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7、在外地有住房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的,可以申请租赁保障性住房,但不得申请购买保障性住房及住房租赁补贴。

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2、深圳廉租房申请条件2022

深圳廉租房申请条件如下:1、市民政部门核定的享受低生活保障的;2、家庭成员或单身居民具有本市户籍且实践在本市寓居,家庭成员间具有法定的奉养、扶养或抚育联系;3、家庭成员不具有任何自有方式的住宅和建房用地;4、家庭成员含60周岁以上白叟或中重度残疾人或要点优抚对象。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深圳市廉租房申请流程是什么1、符合申请条件的居民家庭,于每年规定时刻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工作站提交申请材料;2、社区工作站收到廉租住宅申请材料后,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查验核实;3、街道办事处收到申请材料后,在6个工作日内对申请家庭的自有私房状况进行审阅,出具审阅定见后,将悉数申请材料送交区民政部分;4、区民政部分收到申请材料后,在3个工作日内对申请家庭的收入、人员、低日子保证待遇证明文件或其他证件、证明以及是不是归于要点优抚对象进行审阅;5、区住宅保证管理部分收到申请材料后,在3个工作日内对申请家庭是不是购租政策性住宅的状况进行审阅,出具审阅定见,并将悉数申请材料送交市房地产权属挂号部分;6、市房地产权属挂号部分收到申请材料后,在3个工作日内对申请家庭是不是具有商品房的状况进行审阅,出具审阅定见,并将悉数申请材料送交区住宅保证管理部分;7、经审阅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由区住宅保证管理部分在3个工作日内交由街道办事处在申请人户籍所在社区或单位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8、凭身份证和合同处理入住手续,区住宅保证管理部分按月收取房租。

3、公租房申请条件2022

2022年公租房的申请条件,具体如下:

1、申请人收入和财产状况要满足公租房申请的条件;

2、申请人在申请地有户口或外来人员需要有申请地的居住证;

3、申请人在申请地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来源;

4、申请人在申请地有依法缴纳社保等。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

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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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深圳公租房申请条件2022官网

截至 2022 年,深圳公租房申请条件如下:

一、社保条件(只需满足一项):

1、申请人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3年以上;

2、申请人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1年以上。

3、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属残疾人联合会认定为一、二、三、四级残疾人或经民政部门认定为抚恤定补优抚对象的,不受缴纳社会保险的时间限制

二、住房条件(需同时满足):

1、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

2、申请人及其配偶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未租住任何形式的保障性住房;

3、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3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4、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领取购房补贴。(不包含落户的租房补贴)

三、户籍条件:

申请人必须具有本市户籍(但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不能作为申请人)。

(注意,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只能作为共同申请人。另外,如果申请人的配偶是现役军人,但是没有深圳市户籍,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并且申请条件不受户籍限制;如果申请人的成年子女因服兵役、就读全日制学校而将户籍迁出本市的,视为具有本市户籍。)

四、年龄条件:

申请人在提出轮候申请之日(含当日)年满18周岁。

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申请流程:

一、申请人登录系统在线填写申请信息,并根据系统的提示,预约到区受理窗口提交书面申请材料的时间。

二、区受理窗口受理及初审:

1、受理并审核申请人所提交书面申请材料是否符合法定形式。需要补交材料的,补交后初审。

2、比对申请人所录入的信息与所提交书面申请材料的信息是否一致。

3、结合系统端口所反馈的社保、拥有房产、转让房产、租住保障性住房等信息,进一步审核并判断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三、初审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由区受理窗口出具《备案回执》,扫描并上传申请人所提交书面申请材料,提交市主管部门终审;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四、市主管部门终审。市主管部门按季度会同市规土委、民政、各区住房保障部门批量核查有关条件,包括婚姻、户籍、住房及宅基地、购房补贴、区级政策房等。

五、终审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纳入轮候数据库;终审不合格的,由市主管部门驳回申请,出具《驳回申请通知书》。

六、按季度更新并公布轮候册。

以上内容参考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住房保障服务

5、公租房申请条件2022

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无住房人员、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但直系亲属在主城区具有住房资助能力的除外。(一)有稳定工作是指:1.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主城区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的人员;2.在主城区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且在主城区居住6个月以上的灵活就业人员和个体工商户;3.在主城区退休的人员;4.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时限从申请之日起往前计算。(二)收入限制标准是指:单身人士月收入不高于2000元,2人家庭月收入不高于3000元,超过2人的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1500元。市政府将根据经济发展水平、人均可支配收入、物价指数等因素的变化定期调整,并向社会公布。月收入包括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养老金、其他劳动所得及财产性收入。不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市、区政府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和在主城区工作的全国、省部级劳模、全国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住房困难家庭不受收入限制。(三)无住房是指: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主城区无私有产权住房(私有产权住房包括已签订合同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未承租公房或廉租住房,且申请之日前3年内在主城区未转让住房。(四)住房困难家庭是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本市家庭。计算方法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住房建筑面积÷家庭户籍人口数。住房建筑面积按公房租赁凭证或房屋权属证书记载的面积计算;有多处住房的,住房建筑面积合并计算;家庭人口按户籍人口计算。(五)住房资助能力是指:申请人父母、子女或申请人配偶的父母在主城区拥有2套以上住房,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35平方米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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