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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整改率偏低,措施落实不到位,一定程度反映了你单位对巡察整改认识不足、站位不高,主体责任未扛牢,甚至有接受巡察监督‘疲劳综合征’的倾向。”近日,益阳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正、副组长欧阳艳、李铁华分别约谈4家市直单位“一把手”。

巡察整改不是“选择题”,而是“必答题”。此前,由市委巡察办统筹,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巡察组成立联合检查组,对七届市委第一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抽查检查,并结合日常监督情况做出巡察整改评估。根据《市委巡察整改评估办法》的规定,经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对本次巡察整改评估未达到“好”等次的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以及日常监督发现巡察整改率偏低的市城建投公司、市交通投公司等4家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同时,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责成益阳高新区工委约谈益阳高发投公司主要负责人。为确保效果,市委巡察办在约谈前对被巡察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了梳理汇总,形成问题清单。

约谈强调,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提高站位,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约谈后立即召开一次党组(党委)扩大会议,进行一次整改“回头看”,明确一张深化整改和成果运用清单。要标本兼治,举一反三,结合今年市委开展的“三项行动”和政治生态“强基工程”,切实完善和规范一批履职、管权、自律的制度机制,把强化巡察成果运用同抓好当前各项中心工作和推动益阳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要强化监督,严肃纪律,本次评估结果和后续整改情况将作为单位年度绩效考核、有关责任人员廉政审查的重要依据,市委常委会会议每年将听取2个被巡察单位(随机抽取)整改情况汇报,由单位“一把手”当面向市委报告整改情况。

“之前对待整改工作没有完全把自己摆进去,跟踪问效不到位。下一步,我将端正态度,以最有力的措施、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要求,将巡察反馈问题见底清零。”市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人在接受约谈后诚恳表态。

来源:益阳市委巡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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