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

公司简介:

截至2021年1月27日,自然人陈延行直接持有罗普特50.4075%的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陈延行通过其一致行动人陈碧珠、苏汉忠、恒誉兴业、恒誉兴业壹号、恒誉兴业贰号、恒誉兴业叁号还间接控制罗普特19.4521%的股份。陈延行直接和间接合计控制罗普特69.8596%的股权。

罗普特是一家专注于视频智能分析技术、数据感知及计算技术在社会安全领域开发及应用的安全综合服务商和解决方案提供商,主营业务包括社会安全系统解决方案设计实施、软硬件设计开发、产品销售及运维服务业务。

罗普特本次发行所募集资金将用于厦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市场拓展及运维服务网点建设项目、补充营运资金项目。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