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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8日,一名游客在梵净山景区旅游过程中,使用金属物品在“梵净山金顶摩崖”上违法刻字,该行为被上传至网络平台,引起社会广泛关注,造成了严重不良影响。此次“6·18梵净山金顶摩崖刻字”事件,反映出在梵净山自然遗产及重点文物保护上仍然存在漏洞。

针对该事件所反映出来的梵净山保护及管理问题,江口法院依法向贵州省梵净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贵州武陵景区管理有限公司、江口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分别发出司法建议。建议各部门围绕自身工作职责和管理职能,加大梵净山保护宣传力度,加强梵净山的巡查管理、保护措施及设施建设,并明确落实时限。

梵净山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家5A级景区,2018年7月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2023年5月25日围绕梵净山重点文物及自然遗产保护,江口法院发出了首批司法保护令,范围包括梵净山金顶摩崖、敕赐碑、金顶古庙群、梵净山碑林。梵净山金顶摩崖是具有美学价值的人文景观,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属于梵净山世界自然遗产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一旦损害难以修复。

司法建议作为提振司法公信力的重要举措,是高质量司法的重要方面,此次围绕梵净山生态环境保护发出的司法建议,是人民法院环境司法保护工作的前置,体现了能动司法、主动作为,发挥社会治理的司法导向作用,表明了江口法院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的态度和决心。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白春霞

编辑 葛永智

二审 杨聪

三审 朱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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