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三月份,几家外资大券商因保荐人失职而被香港证监会处罚了数亿港元,巨额的金额当时轰动了香港金融界。
而今日(5月27日),一内资背景的券商招商证券(香港)同样因为保荐人失职遭到香港证监会的谴责以及2700万港元的罚款。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招商证券(香港)前负责人吴亦农早在今年2月份就被香港证监会吊销了18个月的牌照。
三大问题审查不足
香港证监会今日发布新闻稿称,对招商证券(香港)作出谴责,并处以2700万港元的处罚,原因是在担任中金再生(中国金属再生资源(控股)有限公司)上市申请的联席保荐人时没有履行其应尽的责任。
在招商证券(香港)及另一联席保荐人的具体失职问题上,香港证监会指出了三点:
第一是,对已撤销注册的客户的尽职审查不足。在中金再生2008年6月2日首次提交上市申请前,UBS(中金再生的另一家联席保荐人)发现中金再生最大的一个内地客户虽然已于2007年3月被撤销注册,但却继续与中金再生签订销售合约。虽然招商证券(香港)在2008年11月才成为中金再生的联席保荐人,并在2008年11月之前并没有参与上述问题的尽职审查,但是招商证券(香港)负有进行尽职审查的独立责任。
第二是,对第三方付款的尽职审查不足。
第三是,对中金再生的供应商及客户的尽职审查不足。UBS曾与中金再生所有供应商进行电话访谈,而在第二次提交中金再生的上市申请前,招商证券(香港)也与两家供应商进行了电话访谈,但是没有证据显示他们曾核实受访供应商代表的电话号码或身份。
中金再生已退市三年
从香港证监会的两份新闻稿来看(另一份于今年2月27日发布),招商证券前负责人员吴亦农因违反香港证监会的《操守准则》及《保荐人指引》,遭到香港证监会暂时吊销牌照,为期18个月。
香港证监会表示,招商证券(香港)是2009年一公司上市的保荐人之一,吴亦农是负责监督执行该上市申请的保荐人主要人员。香港证监会发现,吴亦农没有履行作为保荐人主要人员及招商证券(香港)负责人员的职责,并指出:“他没有以适当的技能、小心谨慎和勤勉尽责的态度,处理该上市申请;没有确保招商证券(香港)能够维持适当的操守标准及遵守恰当的程序;没有勤勉尽责地监督其下属及招商证券(香港)执行的保荐人工作。”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中金再生已于2016年2月被港交所取消了上市地位,并指出该公司已不再适合上市。
早在2013年7月29日,香港证监会就向法庭申请颁令将中金再生清盘。而根据香港特区高等法院于2015年3月9日的裁决,中金再生涉嫌造假而得以首次上市,且该公司蓄意欺诈,编制虚假账目严重夸大业务及利润。中金再生在招股章程中严重夸大业绩及利润,吸引投资者认购及购买其股份。而在上市后,中金再生的投资者仍然无法获得评估该公司的必要资料,中金再生仍继续造假,夸大业务及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