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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公司与子公司两者是什么关系?分公司与子公司不同之处在哪?
一.母公司和其子公司是什么关系
1.子公司实际上由母公司控制。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重大事项拥有实际决策权,可以决定子公司董事会的组成,可以直接行使董事会委派董事的权力。
2.母公司和子公司之间的关系是基于股份占有或控制协议。一般来说,股份多的股东对公司事务有更大的决策权。因此,如果一家公司拥有另一家公司50%以上的股份,它实际上可以控制该公司。在实践中,大多数公司都有分散的股份,所以只要拥有一定比例的股份,就可以获得控制权。除了控股,一家公司还可以通过签订一些特殊的合同或协议来控制另一家公司,子公司和母公司的关系这样说就很明晰了。
3.母公司和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虽然子公司实际上由母公司控制,但在很多方面受到母公司的限制和管理,有些实际上与母公司的分支机构类似,但从法律上讲,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单独承担民事责任。
子公司有自己的公司章程、董事会等公司决策机构。子公司有自己单独的财产,实际占有和使用的财产属于子公司,有自己的资产负债表。子公司和母公司各自在各自所有的财产范围内承担各自的责任,互不关联。母公司作为子公司的最大股东,只在对子公司出资的范围内,对子公司经营活动中的债务负责。设立子公司,必须严格按照设立公司的要求提出申请,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经营。
二、分公司与子公司不同之处在哪?
1.不同的建立方式。公司设立分公司,一般是总公司向住所地以外的地方工商机关申请设立,收到《营业执照》。分支的名称最后都是确定的分支。
2.法律地位不同。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有独立的名称、章程和组织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可以在自己的经营范围内独立开展各种经营活动和从事各种民事活动,并独立承担公司行为带来的一切后果和责任。但涉及公司利益的重大决策或重大人事安排,仍须由母公司决定。
总公司在住所地以外的地方工商部门设立分公司。属于总行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没有单独的名称、章程和组织机构。虽然可以独立开展经营活动,但必须以总行分支机构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只能在公司授权范围内开展。
3.控制方式不同。母公司一般不直接控制子公司,多采用间接控制,即通过做出投资决策和任免子公司董事会成员来影响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
4.承担债务责任有不同的方式。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以其全部财产作为经营活动产生的负债。分行不仅没有单独的财产,而且必须与总行进行财务核算。总行必须以其全部财产对分行在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5.诉讼中的法律效力是不同的。中国法人制度的基本精神是法人仅以自己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要素公司是单独的法人,所以子公司只需在自己的资产范围内承担民事责任,除了出资不实或出资后逃离资金的投资者(即子公司股东)外,一些无法清偿债务的投资者无需单独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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