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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简称新《条例》)于7月1日正式实施。从6月初开始,南通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便精心策划,按照新《条例》对辖区沿江港口企业安全生产和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进行对标找差,并就安全隐患进行“把脉问诊”。截至7月4日,已完成16家,检查问题隐患58处,均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

据了解,南通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辖区沿江港口企业共有30余家,是安全生产执法监管的重点领域。今年6月,是全国第22个、南通市第36个“安全生产月”。执法支队决定以新《条例》实施为契机,同时根据上级有关部署和要求,通过全面对标找差和“把脉问诊”,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月”活动。

在港口普货企业方面,支队委托第三方咨询机构,对企业进行经营资质、管理制度、装卸工艺、设备设施等211个检查条款的“全面体检式”检查,并通过岗位操作规程、危险性较大作业、应急能力等三方面进行实操测试,同时就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职工教育培训情况、应急救援职责等三个方面的“应知应会”进行现场询问。

在港口危货企业方面,支队主要是根据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检查业务履职标准,对企业资质条件、安全生产保障、教育培训、作业管理等50项内容进行全面检查,围绕动火作业、临时用电、受限空间作业等危险作业进行重点检查,并对相关企业燃气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了解,督促相关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涉及燃气使用的,要严格落实消防管理相关规定要求,深入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切实降低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检查中,执法人员对近年来国家更新的《安全生产法》、《港口经营管理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以及新《条例》等进行了宣贯。6月27日,执法人员在完成对嘉达港务南通有限公司检查过后,公司领导当场表示:感谢执法人员的辛苦劳动,帮助他们对标找差和“把脉问诊”,使存在的问题得到及时整改。否则,小问题很有可能会酿成大事故。

执法支队相关负责人透露,对于企业存在的问题,后续将进行全面梳理,指导企业不折不扣的完成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同时对到期不改或涉嫌违法违规的,将予以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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