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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界10月9日消息,民生银行公告,2023年10月7日,民生银行收到北京金融法院送达的(2023)京74民初12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主要包括:武汉中央商务区股份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民生银行北京分行偿还贷款本金3,046,000,000元以及相应的利息、逾期罚息、复利;武汉中央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民生银行北京分行支付律师费。对判决确定的债务,民生银行北京分行有权以武汉中央公司提供抵押的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该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此次诉讼进展不会对民生银行正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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