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起,车险综合改革将正式实施。随着落地时间的临近,保险消费者关注度持续提升。

“改革实施后,短期内对于消费者可以做到‘三个基本’,即‘价格基本上只降不升,保障基本上只增不减,服务基本上只优不差’。”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此前指出。

那么,对于消费者而言,将享受到哪些改革“红利”?车险价格可享受最低折扣是多少?如何获得比较实惠的保费价格?

交强险:

责任限额提高至20万元

车险综合改革正式实施后,对于消费者而言,最为直观的变化,是交强险保障额度将进一步提高。

具体来看,根据《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交强险有责总责任限额将从12.2万元提高到20万元,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11万元提高到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1万元提高到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维持0.2万元不变。

无责任赔偿限额亦按照相同比例进行调整。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将从1.1万元提高到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1000元提高到18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维持100元不变。

同时,车险保费也有望下降。结合各地区交强险综合赔付率水平,本次车险综合改革在道路交通事故费率调整系数中引入区域浮动因子,浮动比率中的上限保持30%不变,下浮由原来最低的-30%扩大到-50%。这也意味着,如果车险投保人可连续3年不出险,交强险保费最低折扣优惠将从此前的七折降至五折。

需要留意的是,根据新费率浮动系数方案,全国各地区的费率浮动系数方案由原来1类细分为5类。因此对于3年及以上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的车主可享受的最低折扣也因区域不同有所差异。其中,内蒙古等4个地区最低可享5折,而四川等20个地区可享受的最低折扣为7折。

此外,对于轻微交通事故,将鼓励当事人采取“互碰自赔”、在线处理等方式进行快速处理,并研究不纳入交强险费率上调浮动因素。

商车险:

保障服务拓展优化

与此同时,商业车险方面也迎来改革,其保险责任将更加全面、价格也将更加科学合理。

在基本不增加保费支出的原则下,消费者购买车损险可获得更多保障。具体来看,新的机动车示范产品的车损险主险保险责任增加了机动车全车盗抢、地震及其次生灾害、玻璃单独破碎、自燃、发动机涉水等保险责任,删除了事故责任免赔率、无法找到第三方免赔率等免赔约定,删除了实践中容易引发理赔争议的免责条款,为消费者提供更加全面完善的车险保障服务。

在产品定价方面,保险业根据市场实际风险情况,重新测算了商车险行业纯风险保费,商车险产品设定附加费用率的上限由35%下调为25%,预期赔付率由65%提高到75%,车险产品费率与风险水平更加匹配。

改革实施后,商车险无赔款优待系数也将进一步优化,将考虑赔付记录的范围由前1年扩大到前3年,对于偶然赔付消费者的费率上调幅度将降低。车险产品市场化水平提高,逐步放开自主定价系数浮动范围,第一步将自主定价系数范围确定为[0.65—1.35],第二步适时完全放开自主定价系数的范围。

在业内人士看来,未来车险费率“奖优罚劣”作用将更好发挥,驾驶习惯和安全记录良好的车主将更加受益,有利于促使车主进一步规范驾驶行为。

线上服务:

积极推广电子保单

另一方面,车险综合改革实施后,车险产品与服务也将更为丰富。

根据《指导意见》,支持行业制定新能源车险、驾乘人员意外险、机动车延长保修险示范条款,探索在新能源汽车和具备条件的传统汽车中开发机动车里程保险(UBI)等创新产品。同时引导行业规范增值服务,制定包括代送检、道路救援、代驾服务、安全检测等增值服务的示范条款。

此外,改革实施后,在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的基础上,鼓励财险公司通过电子保单方式,为消费者提供更加便捷的车险承保、理赔等服务。这也意味着,消费者可通过多种线上渠道进行承保理赔,不受外部环境、时间限制,操作更便捷,获得更好的承保体验。

那么,对于消费者而言,什么时间节点购买车险更合适?是否需要等待改革实施后?对此,业内人士建议,车主首先应按期投保,确保车险保障不中断。

目前银保监会已规定了切换时间和过渡安排,明确了2020年9月19日零时后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新、老交强险保单均按照新的责任限额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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