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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长,船舶开航前务必确保船员适任,涉危涉污作业后应严格按规定记载法定文书。”6月5日上午,舟山海事局执法人员在沈家门马峙锚地对“祥鸿18”轮油污水接收作业进行现场检查,当场指出该轮在作业中存在的部分安全隐患,同时针对查处的船员无证、未按规定记载船舶法定文书等违法行为责令船方立即纠正。
今年4月以来,在浙江海事局的统一部署下,舟山海事局启动中小型油船集中整治行动。该局结合“平安护航杭州亚运会”百日攻坚行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等工作,聚焦“船舶、船员、公司、作业”短板弱项,坚持船籍管理与辖区管理并重,扎实推动集中整治取得实效。
在集中整治行动中,该局排摸分析本港籍中小型油船、辖区内进出港和长期在港的中小型油船信息,逐船摸清、掌握整体态势,滚动辨识中小型油船的安全风险和隐患142次,更新风险隐患9项,闭环整改3项。清单化梳理中小型油船和航运公司,跟踪掌握本港籍中小型油船和相关航运公司安全状况,细化分类分级管控标准和要求,确定13家油船航运公司和97艘中小型油船为重点监管对象,落实“一船一策”“一司一策”针对性监管举措。
为提升本港籍中小型油船本质安全水平,该局组织开展本港籍中小型油船管理公司检查155家,实施航运公司附加审核3家,针对重大不符合事项,依法注销DOC证书(安全符合证书)2家、注销SMC证书(船舶安全管理证书)26艘。强化本港籍中小型油船的船籍点验,加强对长期不返港中小型油船的动态跟踪,实施船籍点验2176艘次,对长期不返港船舶点验125艘次。运用浙江海上智控平台“浙海清”“浙船安”等场景应用,实施船籍预警处置641次,人工提级干预5艘次。
该局重点加强对散装油类货物属性、船舶适装性审核,严厉查处瞒谎报行为,共受理审批中小型油船进出港危险货物申报4072艘次,发现未按规定申报情况19次,查处瞒报谎报2起,实施申报员扣分15人次。与港航部门建立危货申报信息共享机制和联合执法机制,加强船载危险货物进出港申报信息以及谎报瞒报、燃油超标等违法信息通报,联合开展油船及公司检查53次。
针对抵港或在港的浙江籍中小型油船,以及到港标识为必检、应检的非浙江籍中小型油船,该局组织实施安全检查83艘次,整改安检缺陷525项。开展油船装卸作业现场监督379艘次,重点检查船岸装卸作业安全和防污染措施落实情况、船舶防火防爆等操作规程遵守等情况,共发现问题286项。实施船员履职检查766艘次,对1个月内新任职船员实操检查62人次,重点抽查船舶日常设备维护要点及操作流程掌握度、安全管理体系熟悉及执行情况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