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8月2日,记者从青岛海关获悉,为提高水路物流运作效率,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海关总署决定在前期“离港确认”模式试点范围的基础上,进一步将“离港确认”模式试点范围扩大至青岛等6个海关。7月31日,在青岛海关所属黄岛海关办理进口转关手续后,一批进口日用品通过“离港确认”模式从青岛港转关至威海港。这是青岛海关首次通过“离港确认”模式办理转关业务。
相比传统转关进口申报流程,“离港确认”模式下,内支线进口的集装箱在抵达入境口岸后,无需等待舱单理货和预订内支线船,即可向海关申报并提前完成转关单放行,货物离港时企业补充确认境内物流信息后,即可离港。较传统转关模式,新模式能节约一至两天的中转等待时间。
青岛海关全力保障“离港确认”模式实施落地,积极做好结对授权、参数设置等准备工作,协调口岸地海关与指运地海关协同配合,认真梳理申报审核、货物放行、异常处置等监管流程,并对企业进行政策宣传指导,确保进口转关货物物流顺畅。
“该模式下,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最近船期的船舶,避免了因无法确认船名而产生滞报金的情况,无需因船期不确定到海关现场更换交通工具,降低了企业报关成本,物流效率得到有效提高。”青岛海关口岸监管处物流监控科科长罗福茂说。
结合辖区业务特点,青岛海关将“离港确认”与前期推出的“水水中转智能监管”模式叠加实施,在内支线转关无纸化申报、自动化放行核销的基础上,通过“离港确认”进一步减少了内支线货物的口岸待时,有效发挥了改革的融合叠加效应,实现了干支线船舶作业的无缝衔接,支持港口一体化运营。
“‘离港确认’模式与“水水中转”模式叠加使用,将口岸国际物流的‘串联作业’优化为‘并联作业’,进一步缩减了企业的等待时间和人力成本。”青岛联合国际船舶代理有限公司业务经理马志文介绍,尤其在内支线船舶因航期变化、恶劣天气无法配置的情况下,可为企业节约大量物流仓储费用。
下一步,青岛海关将稳步扩大试点范围,加强与相关口岸紧密协作,联合推动实现山东港口与上海、大连、连云港等周边口岸的“离港确认”,进一步提高口岸物流通关效率,促进外贸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