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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船舶水污染无小事,规范处置船舶生活污水是每一名船员应尽的责任。7月27日,宝山海事局执法人员在对一艘靠泊船舶实施现场检查时,发现该轮在生活污水排放记录上弄虚作假,涉嫌存在恶意隐瞒生活污水违法排放的行为。
根据《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MARPOL公约):船舶在满足排放速率的要求下,距离领海基线之外12海里可以直接排放未经处理的生活污水;距离领海基线3海里到12海里之间,可以排放经粉碎、消毒之后的生活污水;距离领海基线3海里以内,需要经过满足相关形式认可的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之后才能排放。
检查过程中,海事执法人员核查了船舶生活污水排放记录簿和航海日志,发现2023年3月3日生活污水排放船位坐标的记录有明显涂改痕迹,修正后的位置刚好紧邻领海基线3海里,恰好符合船上经粉碎消毒后生活污水的排放要求,但该位置明显偏离航迹航向,不符合正常行驶轨迹。船员表示,为合规排放生活污水,该轮特意航行到距离领海基线3海里以外进行排放。为核实实际排放区域,海事执法人员调取了船舶航线轨迹,并未存在船方所谓的“绕行排放”,该轮的行为已涉嫌违法。
根据MARPOL公约,船舶生活污水包括:任何型式的厕所和小便池的排出物和其他废弃物;医务室(药房、病房等) 的面盆、洗澡盆和这些处所排水孔的排出物;装有活畜禽货的处所的排出物;混有上述排出物的其他废水。据了解,目前上海港已常态化开展船舶生活污水取样检测工作,检测指标包括pH值、化学需氧量、耐热大肠菌群、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总余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