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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则关于基金经理参与场外期权牟利的市场传闻,在全行业掀起轩然大波。
根据传闻中的说法,基金经理在建仓某只个股之前,先通过场外期权通道在券商下单看涨期权(杠杆普遍10倍以上,最高可达20倍),建仓后该票若涨幅50%,则场外期权浮盈可能超过500%甚至更高,既暴利又隐秘。
目前该传闻尚未得到证实,但证券时报·券商中国记者从多位熟悉期权的业内人士处获悉,该利益链条确实存在。换言之,基金经理的确可以借道私募或者中介机构,通过参与场外期权攫取巨额利润。
“传闻中的情况是在赌监管的漏洞,形式非常隐晦,即使通过大数据的筛查也很难发现,不像传统‘老鼠仓’有着账户的关联性。”一位公募基金总经理告诉证券时报·券商中国记者,“但这就是‘老鼠仓’的衍生品,是‘老鼠仓2.0’!基金经理不要抱有侥幸心理,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做场外期权确实有着巨大的利益链条,如果属实,全行业需要以此为典型案例来一次肃清。监管和市场也可以看到,基金‘老鼠仓’已经发生了新的变化,相关的衍生品也不能碰。”
全行业敲响警钟
证券时报·券商中国记者从一家公募基金内部了解到,在8月9日的投研例会上,投研总监和合规总监明确询问每位基金经理,有没有参与这类场外期权套利,并对此事做了重点宣导。
“我们苦口婆心地强调,基金管理对个人的价值承认度非常高,大家的职业生涯非常广阔,一定要遵守法律,这个职业本身有着巨大的成长空间,财富积累也是几何级的,千万不要为了短期利益诱惑去打破原则。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即便过了十年,都是可追溯的,要坐牢的。大家都还年轻,不能为了短期利益去冒这么大的风险。”该公司高管告诉记者,“如果这件事被证实,后续细节披露出来的话,我们一定会把这个案例仔细分析,严令杜绝。”
上述高管还表示,这件事对于行业的警示作用在于,“在基金经理的管理上,需要秉承更加审慎的态度。重大投资决策以及趋势性的决策,要考虑各种可能产生的风险,把派生的利益链条给堵住,做好信息隔离工作,坚守内部防火墙制度,尽量减少基金经理犯错的可能性。”
在他看来,行业的法治建设和道德建设同等重要。“2019年以前,行业基金经理的收入系数还没有相差太大。但最近几年,公募基金在蓬勃发展过程中,产生了供需矛盾,整个行业上万只产品,3000多位基金经理,中国的财富管理市场人才依然是稀缺品。加上收入差距急剧扩大,顶流基金经理全年有几千万收入,行业气氛相对浮躁。实际上基金经理的提拔应该是德才兼备的,但现在行业‘内卷’,用人会有些偏颇。从公司治理来看,任何严格的法规都不能杜绝其中的道德风险,法制建设和道德建设同等重要。”
“我们的基金经理上岗时都会有纪检来进行廉政谈话,日常也都有相关培训,每半年召开员工大会,会有相关的案例讲解。核心还是让大家要把心态放平放长远,不要去追逐短期的名利,这才是团队应该有的投研文化。”一位基金公司董事长告诉证券时报·券商中国记者。
场外期权滋生“黑中介”
场外期权这个对于普通人相对陌生的词汇,究竟如何实现套利?
“场外期权业务,可能一个券商客户经理一辈子都遇不上一单。”有券商营业部投顾人员介绍,2015年股市大调整以来,场外配资遭到打击,通过融资融券放杠杆的比例又很有限,客户想放杠杆的途径减少了。原来一部分做融资融券、场外互换的客户转做场外期权,杠杆比例能突破传统融资的空间。
场外期权是相对于场内期权而言的,某种程度上也是提供杠杆的工具,其收益结构是非线性的,和交易所内的期权交易无异,不同之处在于场外期权合约条款没有任何限制或者规范,行权价和到期日由交易双方自由厘定。
证券时报·券商中国记者了解到,场外期权最高杠杆比例可放到20倍。券商作为做市商对接客户,如果有不能平掉的头寸,券商自己就作为机构的对手方。
以贵州茅台(行情600519,诊股)为例,一个月的期权费为5%,意味想拥有100万茅台的市值,只需要交5万,在这一个月内如果贵州茅台上涨10%,客户可获得10万的收益,相当于投入5万元,利润200%;在这一个月中无论这只股票下跌多少,无需追加资金,最多损失这5万的期权费,以这种方式论杠杆相当于放大到20倍。
值得一提的是,场外期权的交易对手是机构而非个人,个人介入场外期权业务是明令禁止的。有证券营业部为了规避这一监管要求,会帮助客户注册一个空壳公司,以此实现“曲线交易”。
赚钱效应,不仅受到了大型券商的青睐,也使得一些中介借道券商来分一杯羹。
某网站上就有这样一则介绍——“亏损有限,收益无限。说到杠杆,可能一般投资者想到的是配资,但实际上,目前市场上还有一种比配资更有优势,资金运用效率更高,风险也更可控的金融工具,就是场外个股期权。”
证券时报·券商中国记者从该中介机构客户经理处了解到,“个人没办法直接参与场外期权,机构才是合格投资者,我们公司在证券公司有个专门的账户,如果你有看好的股票标的,可以把资金转给我们通道方,下指令买进或者抛出。”
“这个业务最大的优点就是不受行情限制,可以选择看涨或者看跌,根据不同的到期日支付少量权利金,就可以获得几十倍的权利金操盘账户,全仓买入的盈利都归投资者;如果方向错了,只要不到期,最大的亏损也就是权利金。”该客户经理表示。
“国内的金融衍生品市场并非法无禁止皆自由,而是法律允许才可以做。如果严格按照条文来执行的话,这种操作肯定是违规的。柜台衍生品证券公司是主要发起人,机构是交易对手,个人是没有资质参与的。”一位券商期权交易员表示,“另外,万一平台跑路消失了,这也是潜在的风险。”
在华南一家券商营业部机构业务负责人看来,这是非法平台在做“黑庄”。“他们虚构了一个平台,然后客户互相做交易,场外期权涉及到保证金的安全问题,跟一家完全不靠谱的机构来做交易,涉及很大的风险,而券商的场外交易不存在资金监管的问题,这种平台相当不靠谱。”他说。
一位券商期货期权研究人士告诉证券时报·券商中国记者,“借道第三方中介平台参与场外期权的行为理论上可行,而且通过第三方开户理论上没办法查到本人,非常隐蔽。场外本身是非主流、定制化的产品,可以针对某几只个股去做这样的定制,证券公司不可能核实到资金来源。这块监管没有明确的细则,属于灰色地带,而实质上是老鼠仓的行为,制度上存在一定的监管漏洞,需要及时堵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