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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网讯近日,宿迁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与宿迁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签订《普通国省道养护与执法联合巡查工作机制协议》,双方将开展普通国省道养护与执法联合巡查,以提高公路执法效率和规范化管理水平,打造“共建、共享、共治”的一体化公路养护与执法监管新格局。
根据协议,双方将强化养护与执法联合巡查工作,做好信息互通联动,发挥两部门之间的优势互补,有效应对路面突发事件,定期商讨在联合巡查中存在的问题,明确每季度召开不少于一次的联席会议,总结经验,进一步优化整合资源。
协议规定,实行巡查告知制度,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在处理涉路损害案件中,对于路产损坏情况应及时告知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协助做好路产赔补(赔)偿费收取工作;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在养护日常巡查工作中,发现有涉路违法行为的,应及时告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涉及路产损坏的,还将做好现场保护工作。
自今年6月初召开普通国省干线公路规范管理会商会以来,双方累计开展了2次联合巡查,发现问题并及时转交办理6件,在日常巡查发现问题交办事项1件。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将联合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按照协议要求,继续强化巡查告知机制,开展联合巡查,提高公路执法效率和规范化管理水平,实现普通国省道高质量发展目标。(记者 王国康 通讯员 庄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