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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6日,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推动虹桥国际开放枢纽进一步提升能级的若干政策措施》(简称《政策措施》),聚焦强化虹桥商务区核心功能、促进“一核两带”融合发展和引领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等3大层面,细化24条举措,支持虹桥国际开放枢纽提升能级。
《政策措施》提出,大力发展高能级总部经济、高流量贸易经济、高端化服务经济、高层次会展经济,加快打造功能复合型国际化中央商务区、国际贸易中心新平台;支持虹桥商务区引进更多贸易促进机构、商会协会等国际经贸组织功能性机构落地,依托全球数字贸易港加快培育发展数字内容分发、知识产权交易等知识密集型服务贸易。
聚焦促进“一核两带”融合发展,《政策措施》提出支持以“一核”辐射带动北向、南向拓展带,以“两带”特色功能支撑服务“一核”,依托毗邻区、产业链、创新圈、交通网,支持苏州、嘉兴打造长三角城市群重要节点城市,共同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际开放枢纽。
针对引领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政策措施》提出,加强服务长三角地区的功能平台建设,推动虹桥国际开放枢纽与合肥、芜湖等长三角地区城市联动发展,逐步实现资源共享、政策共通、平台共建,以协同开放提升整体实力,以功能升级促进区域合作,合力打造强劲活跃增长极的新引擎。推进太仓港区远洋集装箱中转通道建设,用好联动接卸业务模式,鼓励发展铁水联运、江海联运和江海直达业务,打造虹桥综合交通枢纽功能拓展区;支持合肥高质量开行中欧班列,强化与沿海港口城市协同联动,发展海铁联运新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