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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升行动方案(2023-2027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
《行动方案》制定了5年建设指标体系,重点部署了浙江自贸试验区的大宗商品配置能力提升、数字自贸试验区提升、国际贸易优化提升、国际物流体系提升、项目投资提升、先进制造业提升、制度型开放提升、数智治理能力提升等八个方面的24项具体举措。
根据《行动方案》,浙江将提升物流网络辐射能力。争取外资非五星旗国际航行船舶沿海捎带业务试点,打造国际中转集拼枢纽和内贸中转枢纽。争取陆港“抵港直装、船边直提”试点,建立多式联运转场机制,实现货物进入第六港区视同进入宁波舟山港。推动境内外空港口岸运输单证联网核查。发展陆空联运、空空转关业务,实施异地货站安检互认、安检前置试点。推进快递出海联网布局,支持国际快递物流企业境外组网。
提升“四港联动”牵引能力。支持杭州建成全球电子集散中心(eHub)物流骨干网络核心节点。建设宁波数字贸易港转运中心。探索海外仓、保税仓、前置仓等联动集运模式。加强“四港联动”省级统筹和数据对接,做强四港运营商联盟,推进全要素物流行业数据及政府数据汇集共享。
发展高端港航服务业。建设宁波舟山港域海事服务基地,构建跨港区供油和供气体系。做强国际绿色船舶维修业务。支持浙江船舶交易市场打造集产权交易、注册入级、船舶经纪、船价指数等于一体的产业体系,支持宁波航运交易所打造集港航领域指数运营、数智应用、研究咨询、经济监测、信用评价等于一体的服务体系。建立国际船舶登记中心,争取在对等原则下开放本地登记的国际航行船舶的法定检验和入级检验。打造国际船员服务基地,培育国际船舶船员管理产业。发展生物医药、电子芯片等高端适航产业,大部件与系统集成、零部件生产和维修等配套制造业,飞机维修改装、航空教育培训、航材贸易等航空服务业,国际会展、旅游消费等临空业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