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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8日,在唐山市曹妃甸矿石物流园区项目、京唐港大宗散货物流园项目开工之日,河北港口集团与国家开发银行河北省分行举行签约仪式,共同签署《开发性金融合作协议》。

河北省委常委、唐山市委书记武卫东,河北省副省长胡启生,唐山市委副书记、市长、曹妃甸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曹妃甸片区)党工委书记田国良,河北港口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曹子玉,国家开发银行河北省分行行长关宏岩,河北港口集团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孙文仲,曹妃甸区委副书记、区长、曹妃甸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曹妃甸片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郑友东见证签约。河北港口集团总会计师郭西锟和国家开发银行河北省分行副行长郝杰分别代表双方签字。签约仪式由唐山市委常委、曹妃甸区委书记、曹妃甸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曹妃甸片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侯旭主持。

孙文仲在致辞中表示,此次签约意义重大,标志着双方将进一步发挥各自优势,共同推动国家大宗散货运输体系建设,促进河北省港口功能布局优化和高质量发展,壮大临港产业和港口经济。双方将按照“相互支持、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原则,深化港口建设领域的金融合作,全面建设多功能、综合性、现代化大港。

关宏岩表示,河北港口集团是国家开发银行服务河北“向海发展、向海图强”战略的重要载体。国家开发银行河北省分行将在本次签约的基础上,继续发挥开发性金融独特优势,聚焦基础设施银行职能定位,扩大有效投资的带动作用,提供规模性、系统性金融服务,为河北建设临港产业强省和河北港口集团打造世界一流港口集团贡献国家开发银行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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