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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9月底,江苏省小型船舶第二阶段试点检验工作共计完成船舶数量9021艘次,占全国试点船舶总数53.2%。

小型船舶检验试点工作是2023年交通运输部贴近民生实事项目,秉持着“简捷、便民、高效”的原则,旨在优化船舶检验资源配置,提升船舶检验工作效能。此次试点工作试点范围扩大到全国22个省份,主要针对450总吨以下的国内航行商船和船长小于12米的国内渔船,在保证船舶航运安全的基础上,优化检验方法,节约船东成本,为全面推进航运经济发展实现有效助力。

小船检验第二阶段试点自2022年11月10日起,为期一年。江苏省作为全国唯一各设区市均参与试点工作的省份,提前一个半月完成既定指标,由江苏省牵头调研的小型船舶检验优化长效机制研究工作也形成成果报告上报交通运输部海事局,为全国试点工作贡献了丰富的江苏经验。

此次试点工作江苏省各市均100%完成任务指标,实现均衡发展。试点船舶数量达9021艘次,试点企业数量达1015家,与第一阶段试点工作相比,均取得大幅提升,为广大船东船企节约了大量社会经济成本,同时也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有效提高船舶航运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下一步,省交通综合执法局将在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坚强领导下,按照统一部署,继续深化小型船舶检验优化工作,固化试点成功措施,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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