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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扬州市长江水上交通安全专业委员会正式成立,标志着扬州市长江水上交通安全议事协调机制建设工作迈上了新台阶。
扬州市长江水上交通安全专业委员会主要负责综合研判全市长江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研究部署和督促指导长江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统筹协调解决长江水上交通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建立健全长江水上交通安全责任体系和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推进长江扬州段水上交通安全和污染防治工作。
扬州市长江水上交通安全专业委员会的设立,将有利于全方位构建长江扬州段水上交通安全和污染防治工作统筹协调机制,增强统筹发展的平衡性和协调性;有利于破解水上交通安全和污染防治面临的堵点难题,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扬州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水上安全保障。
扬州市长江水上交通安全专业委员会由扬州市政府张礼涛副市长担任第一主任,扬州海事局郭学军局长担任主任,扬州海事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气象局、苏北航务管理处等12家市级机关单位(部门)和沿江各市(区)人民政府及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作为成员单位。专业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扬州海事局。
接下来,扬州海事局将认真履行市长江水上交通安全专业委员会办公室职责,全力推动专委会高效运行,加快形成“共建共治共享共赢”的长江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污染多元治理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