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建立健全容错纠错制度。今年以来,南通市交通运输部门立足进一步改善营商环境,根据日常行政执法情况,大力推行“柔性执法”,严格执行“免罚轻罚柔性执法清单”。截至6月12日,支队在查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案件过程中,共免罚46起,轻罚278起,赢得了社会的充分肯定。

所谓“免罚轻罚”,就是依据《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对符合事项清单的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给予从轻处罚,对符合事项清单的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不予行政处罚。

南通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按照南通市《〈关于推行涉企免罚轻罚清单加强柔性执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实施细则》,全面推行全省“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于处罚高频事项清单”和支队“29+2+1”的免罚轻罚清单,进一步加强免罚轻罚柔性执法,推进包容审慎监管。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这些执法为民、纾企解困新举措,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通过微信公众号、交通运输违章处理窗口、上门宣传、媒体宣传等方式广泛深入宣传。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支队突出问题导向,切实解决企业和从业人员关心的问题。

某物流有限公司运输车辆,未根据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器材被执法人员查获。因初次违法,且违法行为没有造成危害后果,同时,对上述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到位。经支队集体讨论,符合“免罚轻罚”清单免罚条件,依据相关规定,决定不予行政处罚。企业负责人高兴地说,如今行政执法更加理性化、人性化了。

据执法支队负责人表示,支队下一步将根据执法实际,配合市交通运输局进一步拓展免罚轻罚清单,进一步加大执法为民、亲情执法的力度,更好地搭建执法支队与人民群众“鱼水之情”的桥梁,更好地关爱和扶持困难企业,为南通经济复苏提供更加强劲的执法保障。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