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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交通运输部会同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邮政局、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多式联运“一单制”“一箱制”发展的意见》(简称《意见》),进一步推进多式联运高质量发展,推动交通物流提质增效升级,更好服务支撑实现“物畅其流”。
多式联运“一单制”“一箱制”是构建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必然要求。《意见》明确,将力争通过3—5年的努力,实现“一单制”“一箱制”法规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多式联运信息加快开放共享,多式联运单证服务功能深化拓展,多式联运龙头骨干企业不断发展壮大,托运人一次委托、费用一次结算、货物一次保险、多式联运经营人全程负责的“一单制”服务模式和集装箱运输“不换箱、不开箱、一箱到底”的“一箱制”服务模式加快推广,全面提升综合运输服务质量和效率,更好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
聚焦当前制约多式联运“一单制”“一箱制”发展的突出问题,《意见》部署了六个方面共15项重点工作:一是推进多式联运信息互联共享,加快多式联运数据开放,支持多式联运信息集成服务发展,推广应用标准化多式联运电子运单。二是推进国际多式联运单证应用创新,加快国际多式联运提单推广应用,推动国际多式联运电子提单发展。三是拓展多式联运“一单制”服务功能,探索赋予多式联运单证物权凭证功能,探索发展多式联运“一单制”金融保险服务,优化多式联运“一单制”通关监管。四是健全多式联运“一箱制”服务体系,完善“中途不换箱”合作机制,优化“全程不开箱”流程管理,提升“一箱到底”服务能力。五是大力培育多式联运经营人,鼓励骨干企业向多式联运经营人转型,引导多式联运相关企业加强协同协作。六是完善多式联运标准规则,健全多式联运“一单制”标准,推进多式联运服务规则衔接。
根据《意见》,各级交通运输、商务、海关、金融监管、铁路、民航、邮政等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工作协同,完善工作机制,强化风险管控,及时研究解决“一单制”“一箱制”发展的制度、政策和技术问题。鼓励各地因地制宜组织开展多式联运“一单制”“一箱制”试点,对于符合试点要求,创新性强、示范突出的项目,将按程序纳入交通强国建设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