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教育部获悉,2020年,经各方共同努力,全国所有县(市、区)均实现“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以下简称“不低于”)的目标。但据反映,目前一些地方在考虑给公务员普遍发放奖励性补贴时没考虑义务教育教师。为防止问题反弹,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提醒各地政府及相关部门,要继续高度重视“不低于”目标的实现,建立健全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随公务员动态调整机制,确保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落地落实。 2021年,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继续关注各地“不低于”落实情况,对问题严重的地方将实行挂牌督导,对落实不到位的县(市、区)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领导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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