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疫情等多重不确定因素影响,消费需求有待激活、提振。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前4个月,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下降0.2%。4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下降11.1%。面对压力,发放自带杠杆效应的消费券,成了激发消费潜力的重要手段之一。

信心比黄金更重要,消费券本质上就是“信心催化剂”。消费券用“真金白银”的实惠,激发人们消费意愿。同时,在消费回补和提升之下,能增加商家短期收入、缓解经营压力,以此逐步激活经济“微循环”。从目前来看,各地纷纷发放消费券配合一系列扶持政策,有效拉动消费,提振信心。以广州为例,截至目前,广州结合假日节庆和商家促销特点,已向社会发放超100万张消费券,推动市场回暖,消费持续向好。

作为特殊时期的经济政策工具,消费券可发挥“乘数效应”——每投放1元的消费券,大约可产生2~3倍的直接消费乘数。但要充分发挥好其最大效能,惠及更多商家和消费者,还需精打细算,做好“加减法”。

一方面,做“加法”。简单说,增加覆盖面、普惠面、撬动面。具体而言,要通过科学精准的算法,确保消费者的领中概率、保障消费者受益的公平性,设计好消费券面额、发放频率、领取方式,合理确定撬动内需的杠杆。如广州本轮消费券除了延续前三轮消费券类型之外,还新增了1000元面值的家电数码消费券,便是看到消费者对家电大宗消费的参与热情较高,行业消费基础较好,针对性新增家电消费券,能更有效撬动消费。

另一方面,做“减法”。一边是缩小消费券的漏损面,避免让消费券成为个别商家变相涨价、垄断经营的工具。一边是减少消费券设置的使用门槛,让消费券用得更纯粹、简单、省心,让消费券“口惠且实至”。

当然,作为“催化剂”,消费券所能起到的提振信心、刺激消费等效果,都是催化作用。而要让消费形成良性的“化学反应”,还需有实质的“有益补充”。如稳就业、增收入。同时,健全消费体系,切实保障消费者权益等。多措并举,提高人们的消费能力与消费意愿,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才能激发更强劲的消费动力。

(记者 陈文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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