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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3日至25日,江苏省规范水路客运船舶船岸靠泊工作领导小组对徐州和扬州两地开展督导工作,省督导组实地调研了徐州新沂窑湾码头、扬州古运河游船停靠点等3个水路客运船舶靠泊站点,组织两市县交通运输局相关部门和客运企业代表进行座谈,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强政策解读,明确工作重点,深入交流两地实际工作开展情况和存在困难,共议下阶段工作安排。
规范水路客运船舶船岸靠泊工作是交通运输部今年统一开展的专项工作,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规范水路客运船舶船岸靠泊问题的通知》(交办水函〔2023〕492号)的要求:在2024年9月前,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要推动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出台地方政府规章等制度性文件,从停靠站点、建设标准、运营管理、安全监管等方面进一步明确港口外客运船舶停靠站点的具体要求;在2025年4月前完成市内航线靠泊问题规范工作。
为确保该项工作取得实效,省交通运输厅成立省交通综合执法局、厅综合计划处、港口管理处、港航中心共同参与的省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7-8月期间,省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先后对无锡、苏州、连云港等8个地市开展专项督导工作,全面跟进各地工作开展情况,及时组织研究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