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第一财经

德国发展研究所的一项研究表明,《投资便利化协定》一旦生效,可以为全球带来2500亿至1万亿美元的福利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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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时间7月6日,参加了《投资便利化协定》的世贸组织(WTO)成员宣布,经过110多个代表团在各个发展层面上三年的紧张谈判,协议文本的谈判已经结束。

这标志着谈判的一个新转折点,即未来的协议将在2024年2月在阿布扎比举行的WTO第十三届部长级会议(MC13)上达到另一个关键性里程碑。

据央视新闻报道,投资便利化是中国首个在WTO牵头设置并成功结束谈判的重要议题。2017年5月,中国在WTO牵头巴西、尼日利亚等发展中成员组成“投资便利化之友”,启动相关讨论。之后,中方召开两次WTO专题部长级会议,推动达成3份投资便利化联合声明,促成110多个成员参加谈判,并在文本谈判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

据第一财经记者从权威渠道了解,接下来,在2023年下半年和MC13之前,《投资便利化协定》的参与方将推进关于将该协定纳入WTO法律架构的讨论,并在充分尊重WTO协议的基础上进一步分析程序方面的问题,将在这些讨论的基础上对最后的相关条款进行必要调整。

在2021年的商务部例行记者会上,商务部发言人束珏婷回答第一财经记者提问时表示,WTO投资便利化谈判旨在建立国际规则,在全球范围内提升投资政策透明度,简化和加快投资审批程序,促进国际合作。

“中方将继续坚定支持WTO投资便利化议题工作,愿与各方共同努力,推动相关谈判早日达成协议,以进一步改善全球投资政策环境,为跨境投资复苏提供规则保障。”束珏婷说。

全球首个多边投资协定

6日,WTO投资便利化议题举行大使级会议,据商务部网站信息显示,会后,中国常驻WTO代表团举办招待会,积极宣介谈判成果,呼吁更多成员签署该协定。

伊维拉高度评价《投资便利化协定》的重要意义,认为该协定展示了世贸成员致力改善全球贸易和投资环境的努力。

伊维拉表示,投资便利化谈判向所有WTO成员开放,让所有成员都了解谈判内容以及其如何受益,在很多方面都堪称典范。过去五年半的努力表明,当成员们为实现共同目标而建设性、务实合作时,他们就能够取得应有的成就,这一协定可以成为支持WTO推进国内和区域政策改革的宝贵工具。

中国常驻WTO大使李成钢表示,在世界经济遭遇新冠疫情等多重冲击、复苏缓慢背景下,世界需要协调一致的解决方案,以恢复对企业主导的投资增长,并增强抵御未来冲击的能力。

李成钢表示,投资便利化促进发展是发展中成员发起的第一个部长联合声明倡议,并得到广大发达成员的积极参与和大力支持。这体现了WTO成员制定规则以改善全球投资环境的共同利益和愿望。《投资便利化协定》谈判的成功表明,即使在这个充满挑战的世界中,通过相互理解和妥协,世贸组织仍可有效回应工商界的重要关注。

《投资便利化协定》是全球首个多边投资协定,旨在提升投资政策透明度,简化行政审批程序,促进跨境投资便利化合作,推动可持续发展。

如前所述,该议题由中国等部分发展中国家于2017年牵头发起,目前已有110多个WTO成员参与联署,成为当前世贸组织进展最快、参与成员最多的谈判议题之一。

德国发展研究所的一项研究表明,《投资便利化协定》一旦生效,可以为全球带来2500亿至1万亿美元的福利收益,中低收入发展中国家将是主要受益者。

下一步:探索将新协议合法地纳入WTO选项

目前WTO有164个成员方,参与《投资便利化协定》的有110多个。

对此伊维拉表示:“你们集体制定了一项属于你们所有人的协议。这个文本使你们离目标更近了一步,我的理解是将这个文本提供给不属于这个小组的50多个WTO成员审议”。

“下一阶段将要求你们加强对更广泛的WTO成员的宣传——看看是否可以让不参与的成员,包括目前持怀疑态度的成员加入进来,并探索将新协议合法地纳入WTO架构的选项。”她称。

据第一财经记者了解,伊维拉还在现场表示:“请放心,我个人也将在这方面尽一份力”。

据了解,各参与方均同意以下五个指导原则:《投资便利化协定》应该成为WTO条约架构的一个组成部分;应该是一个独立的协议;应横向适用于所有经济部门的投资;其好处应扩展到所有WTO成员;应向所有WTO成员开放。

据第一财经记者从核心信源处了解,目前拟议的IFD《投资便利化协定》包括七个部分。其目标主要是提高措施的透明度(第二节);简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行政程序(第三节);促进国内监管的一致性和母国与东道国经济体之间的国际合作(第四节)以及向发展中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成员提供技术援助和能力建设支持(第五节)等。

而促进发展中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成员更多地参与全球投资流动和促进可持续发展是该协议的核心目标。

据悉,在2023年下半年和MC13之前,各方将沿着以下四个平行互补的轨道加强工作:第一,《投资便利化协定》参与方将推进关于将该协定纳入WTO法律架构的讨论,并在充分尊重WTO协议的基础上进一步分析程序方面的问题。他们将在这些讨论的基础上对最后的相关条款进行必要的调整。

第二,《投资便利化协定》参与方将根据其将协定纳入WTO法律架构的目标,与所有WTO成员,包括非参与成员,进行建设性的接触。外联工作将成为新阶段的主要重点。该协定参与方鼓励所有WTO成员参与这一联合倡议,强调加入协定的好处。

第三,《投资便利化协定》参与方将加强对发展中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成员的投资便利化需求评估过程的支持,以帮助这些国家确定其执行差距和贸易便利化支持需求,并自行指定它们为执行《协定》所要通知的不同类别的承诺。

第四,《投资便利化协定》参与方最迟将在2023年10月底前完成对文本的最终完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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