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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印发通知,公布国内水路旅游客运精品航线试点单位及试点内容名单,并对下一步开展打造精品航线相关工作提出了要求。为促进国内水路旅游客运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休闲旅游多样化需求,2021年12月,交通运输部办公厅部署开展了打造国内水路旅游客运精品航线试点工作,在企业自愿申报、省市两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核评估基础上,共筛选出50条试点精品航线予以公布。

通知要求,相关属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督促指导50条打造精品航线试点单位加快推进相关工作,加强政策支持,按照要求定期报送试点工作进展情况,确保试点工作落地落实。同时,明确将同步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在已通过各省(区、市)初选但在本通知明确的试点单位名单之外,选择条件较好的航线,纳入本省(区、市)水路旅游客运精品航线试点范围,一并督促指导开展相关工作。试点工作完成后,对交通运输部和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明确的试点单位一同进行总结评估,对完成试点建设任务、达到试点预期目标的,由交通运输部统一予以公示后公布;对未达到预期目标的航线,不予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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