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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码头去年11月份新更换三台智能化刷卡岸电桩,加上两台非智能电桩,目前已完全满足到港船舶接岸电需求。”安徽省慈湖长江港口码头工作人员向前来观摩的各企业负责人介绍着。
据悉,《安徽省长江船舶污染防治条例》将于10月1日起正式生效实施。9月25日,芜湖海事局慈湖海事处组织开展联合党日活动,邀请辖区海螺水泥、马和汽渡、何洲水上服务区、金固港口、江边油库等5家单位,共同赴长江港口公司观摩交流船舶污染防治工作。
“《条例》的出台,实现了长三角流域船舶污染防治一体化,全面提升了长三角区域协同治理船舶和港口污染的能力。”芜湖海事局慈湖海事处执法人员围绕“船舶岸电”“污染物交付”“应急防控”等内容,向到场的企业人员宣贯《条例》。
防治船舶污染,守护绿水青山。近年来,芜湖海事局慈湖海事处坚持党建引领,统筹兼顾重点攻坚和协同治理,“跨区域、跨系统”提升辖区防治船舶污染水域能力。该处把党旗插在船头,组织党员同志开展普法宣传,围绕《水污染保护法》《大气污染法》等法律法规,营造学法懂法守法良好氛围。为船员送上“流动课堂”,宣讲污染防治知识。
今年,慈湖处党支部专题研究船舶“零排放”回头看方案,发现并督促到港船舶整改问题隐患400余项。引导船舶实施铅封168艘次。开展船用燃油质量抽查72艘次。
该处还依托党建联盟,与上下游相邻海事单位联动执法协作。同南京海事建立战略协议,常态化开展两省交界水域联合巡航,跨界监测水域污染,共享船舶污染物交付信息,规范船舶污染物处置。同交运、港航、公安、渔政等部门综合行政执法,联合开展“船舶-码头”岸电使用监督,为港口污染防治资源配置提供优化方案,共谋协同高效的突发事件快速响应机制。
一步一脚印,一辛一苦甜。船舶污染防治仍需久久为功,方能善作善成。芜湖海事局慈湖海事处将继续依托党支部共建平台,协同辖区各单位,积极落实《条例》相关要求,持续推进船舶污染防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