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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三季度,长江扬州段到港船舶用电7332艘次,用电量85.7081万度,同比分别增长38%、178%。亮眼的数据背后是“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的深入人心,也意味着扬州海事部门推广船舶岸电使用,提升到港船舶岸电使用率成效显著。

为做好船舶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升辖区靠港船舶岸电使用量,扬州海事一方面督促沿江属地政府制定港口岸电设施、船舶受电设施建设和改造计划并组织实施,联合相关部门推动对港口岸电设施、船舶受电设施改造和使用。另一方面积极走访,深入调研,推动码头与海船所属航运公司签订用电协议。针对未接用岸电的靠港海船,明确码头和船舶责任归属,并依据用电协议及时整改。认真梳理分析到港海船未接用岸电原因,精准施策确保到港海船岸电使用“应用尽用”。

此外,扬州海事还加强现场核查,督促具备岸电供应能力的码头为船舶安排具备岸电供应能力的泊位,并按规定提供岸电服务。定期对船舶用电数据进行抽查,重点对接岸电使用量明显异常、违规进行替代措施申报、到港船舶不接或迟接岸电等行为开展核查,严厉查处船舶未按规定使用岸电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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