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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6日盘前,天音控股(000829.SZ)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收到法院传票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显示,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深圳市天富锦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富锦”)转交的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案号为(2023)豫 01 民初 583号《应诉通知书》《传票》等法律文书。26日,天音控股股价盘中一度跌停。

《公告》显示,案件原告为中原信托,被告包括天富锦、中益和晟、黄绍文。值得注意的是,黄绍文为天音控股董事长。案由为,2018年12月,天富锦以持有的约1亿股天音控股股票及派生收益提供质押担保,向中原信托贷款11亿元,总期限3年,年利率9%;中益和晟、黄绍文分别就该笔贷款提供质押担保、连带担保。截至目前,天富锦尚未偿还相关的本金及对应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中益和晟、黄绍文尚未履行担保责任。

中原信托诉讼请求判令天富锦偿还本金、利息、罚息等合计16.58亿元,并且这只是罚息、复利、违约金计算到2023年5月17日的金额,此后罚息、复利、违约金按年息24%计算至所有债务实际清偿之日止。也就是说天富锦还钱越晚,中原信托诉讼请求的金额都会相应增加。并且诉讼请求还包括黄绍文对天富锦上述贷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另外,中原信托还请求判令其对天富锦质押的约1亿股天音控股股票及该股票派生收益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这些股票占天音股份总股本的9.8%,根据同花顺数据,截至2023年3月31日,天富锦为天音控股第二大股东,持股比例正是9.8%。也就是说天富锦质押的是其全部天音控股股权,而以天音控股8.45元的股价计算,这些股权价值不到9亿元,远不足偿还中原信托诉讼请求超16亿的金额。

《公告》表示,如法院最终支持原告部分或全部诉讼请求,天富锦所持公司部分或全部股份可能存在被司法执行的风险。也就是说该种情况下天富锦作为天音控股第二大股东有可能被清仓。

同花顺显示,天音控股控股股东、实控人为深投控,持股比例为19.03%,最终控制人为深圳市国资委。而天富锦作为深投控的一致行动人,《公告》表示,如其股权后续发生司法拍卖成交过户或其它强制过户的情形,则深投控对天音控股的表决权比例存在变动风险。

银柿财经以投资者身份致电天音控股,对方表示,相关债务纠纷事项还在积极协调过程中,后续有新的进展公司会在互动易或公告披露。天音控股提及,即使天富锦的全部股权被拍卖也不会对公司实控人地位造成影响,但是从一致行动人角度来说深投控控制的股份比例可能有所降低。至于公司董事长黄绍文被中原信托请求判令对天富锦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天音控股表示目前不会对董事会的运作有任何影响。

根据《传票》,上述案件将于2023年7月6日在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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