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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浦东新区关于促进航运服务人才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计划未来三年,主动引进、培养一批国际化、高层次、专业性、复合型航运服务人才,探索建立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航运人才服务和保障体系,加快打造国际航运中心人才集聚高地。

根据《意见》,浦东新区将实施航运服务人才专项奖励政策。对于新引进的航运服务领军型人才,给予个人50万元奖励;对于新引进的紧缺型人才,给予个人20万元奖励。对经认定的浦东航运企业和机构的高端航运人才,按综合贡献给予专项奖励。对在浦东国际航运中心建设中有突出贡献的航运集体给予评优。

《意见》要求,加强航运服务人才落户支持。将符合条件的航运企业和机构纳入非上海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重点扶持用人单位和浦东新区人才引进推荐重点机构。对于航运企业和机构中领军型、紧缺型人才给予落户便利。对长期稳定(两年以上合同)在远洋船舶承运公司工作的自有船长、轮机长,给予落户支持。

按照《意见》,浦东新区将建立多层次航运服务人才培训体系。为提升本土航运服务人才的国际竞争力,鼓励开展浦东高端航运人才赴国(境)外等国际航运中心研修、培训、交流项目,按人均不高于3万元对项目予以支持。鼓励浦东航运服务人才参加国际性的职业资格培训及认定,对取得认证的人才,按人均不高于3万元予以支持。支持航运实操技能型和复合型人才培养。结合现有高校资源及航运市场人才需求,鼓励校企联合开展院校学生航运实操技能定向培养,按人均不高于1万元予以支持;鼓励开展船长、轮机长船岸转换职业培训项目,按人均不高于1万元予以支持;鼓励开展航运金融保险、航运法律仲裁、船舶管理、跨境物流、科技创新、绿色低碳等专业、复合型人才培训,按人均不高于1万元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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