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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3-17日,汕头海事部门联合多家单位开展海上巡航执法行动,进一步加强春运期间水上交通安全监管。

1月13日,汕头海事部门联合汕头海警局、汕头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汕头市公安港航分局等四部门开展汕头市2023年春运首次海上联合巡航。上午9点,由“海巡0921”“中国海警21046”“中国渔政44608”“水警002”等执法船艇组成的巡航编队,从汕头港出发,沿汕头港进出港航道及锚地-广澳湾-海门湾航线开展巡航执法,本次联合巡航共出动执法船艇4艘,各单位执法人员30余名,巡航里程30海里,共对8艘船舶进行电子检查和安全提醒。

1月17日,汕头海事部门联合揭阳海事部门对厦深铁路榕江特大桥巡航至双溪咀的榕江水域开展巡航执法,重点巡查榕江航道、海关查扣船舶榕江临时停泊点,检查船舶锚泊和值班值守情况;巡查福仓土尾渡、京北渡渡运水域,检查渡船载运秩序和专渡专载落实情况;巡查亚联富地油库、交通油库、中油油库码头和怡茂码头前沿水域,检查危险品船装卸作业防污染落实情况等。巡航结束,两地海事部门开展座谈交流和巡航后评估,回顾2022年巡航监管情况,对2023年巡航监管重点进行研判并交流意见,进一步加深交流合作,增进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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