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2022年10月1日起,天津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以一笔60万元、期限30年的首套公积金贷款计算,按照等额本息还款方式计算,不考虑提前还款等因素,执行新贷款利率后,贷款期间可为职工节省利息支出1.8万元,每年可减少还款额590元。符合条件的公积金贷款届时自动调整利率,无需职工操作。

根据新政,2022年10月1日以后发放的首套公积金贷款执行新利率。2022年10月1日(含当日)以后发放(发放日期以贷款借据日期为准,下同)的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5年期以下(含5年)利率调整为2.6%,5年期以上利率调整为3.1%;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保持不变,即5年期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为3.025%和3.575%。

2022年10月1日以前发放的1年期以上首套公积金贷款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新利率。2022年10月1日以前发放的1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即5年期以下(含5年)为2.75%和5年期以上为3.25%,自2023年1月1日起分别调整为2.6%和3.1%;执行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即5年期以下(含5年)为3.025%和5年期以上为3.575%,保持不变。贷款期限在1年期以内(含1年)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实行合同利率,贷款期间利率不作调整。

(记者 张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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